招标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万绣路车辆基地和钱清中学新校区光伏屋顶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三批)自购物资(配重基础预制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340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02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4
公告正文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万绣路车辆基地和钱清中学新校区光伏屋顶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三批)自购物资(配重基础预制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FJC-SXGF-WZ-03-BJ01EC 1.采购条件
万绣路车辆基地和钱清中学新校区光伏屋顶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柯桥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万绣路车辆基地和钱清中学新校区光伏屋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部。本批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建设地点:绍兴市
2.2项目概况:
万绣路车辆基地和钱清中学新校区光伏屋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屋顶面积约80000平方米,建设规模光伏发电装机额定容量约为8100KWp。万绣路车辆基地光伏发电装机额定容量约为 7500KWp接入车辆基地35kV系统。钱清中学新校区光伏发电装机额定容量约为600KWp接入钱清中学新校区0.4kV 系统。
合同金额3402.00万元,合同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设备安装及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项目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和并网验收、试运行达标后结束。
2.3谈判内容:本次谈判范围为万绣路车辆基地和钱清中学新校区光伏屋顶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三批)集中采购物资(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制造、驻厂监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以及“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包件划分: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2.5计划供货期: 2023年06月-2023年08 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6交货地点:万绣路车辆基地和钱清中学新校区光伏屋顶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价格确定:本次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谈判当日15:00为线上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上传第二轮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
3.2 质量保证要求:响应人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采购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有效期内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财务要求:响应人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响应人名称一致,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3.4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供应商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注: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应为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业绩)
3.5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浙江省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响应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含有响应人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
3.6 其他要求:
3.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物资同一包件同时响应;
3.6.2满足采购公告要求;响应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6.3评审委员会有权查询响应人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7响应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8响应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响应人或代理的品牌应在采购人载明的供应商名单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采购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采购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6月29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采购进行响应,并同时于2023年06月29日17时00分前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发送至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万绣路车辆基地和钱清中学新校区光伏屋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部whgs_wjb@163.com(电话15107189738)。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表,售后不退。(第一次采购已交过标书费的供应商或代理商可不再提交标书费)。标书费采用汇款方式收取,由响应人从基本帐户汇入如下帐户: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万绣路和钱清中学光伏安装项目部;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绍兴柯桥支行;帐号:85080078801600001225。在汇款单上须注明:“万绣光伏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
4.4有关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发布。 5.响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须在谈判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响应文件电子版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且必须为是盖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响应无效。
5.2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响应,同时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推荐为第一成候选人的纸质响应文件在公示评审结果之日起5日内(以寄出日期为准),快递给项目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北辰商务大厦12楼,联系人:李文汐 联系电话:13476168856,逾期未寄出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权利。 6.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谈判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北辰商务大厦12楼;
谈判方式:线上谈判与线下谈判同时进行(提醒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后台上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解锁,建议供应商在平台设置时选用自动解锁功能)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万绣路车辆基地和钱清中学新校区光伏屋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部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北辰商务大厦12楼
联 系 人:肖明普15107189738
电子邮件:whgs_wjb@163.com





2023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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