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备年检维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备年检维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4-12-20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因业务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现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采购项目。
一、项目简介
1.内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备年检维保服务。
2.货物清单:
二、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北京市消防协会会员单位证书
三、项目预算:不超过2万元
四、技术、安装及售后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对学院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备进行检测及维修,并张贴检测单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检测合格标志。
2.标准要求:提供二年质量保证,在质保到期前对完成检测的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备进行免费检查,对发现质量问题的灭火器(不含使用过和人为损坏)进行免费维护维修。
3.技术要求:报价应包含以上设备检测及免费维护期内发生的维护维修等相关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测试、清洁、药剂补充或更换、配件更换、设备拆除及安装恢复、交通运输、人工及税金等。
4.安装要求: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检测。检测厂家分批自行运输安装各类灭火器材(运费列入报价)。
5.验收:检测完毕具有检测单位经北京市消防局认可的合格标准。
6.售后服务:检测有效期二年内免费维修。
五、现场勘查
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上午10:00点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18612323277
六:响应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复印件盖章)。
2.消防设备合法经销商或代理商资格证书(生产厂商可不提供)复印件。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报价书。
5.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6.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时间
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上午10:00点。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总务部二楼203会议室。
要求: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响应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代表须参加。
联系人:郝老师 010-64505014
八、注意事项:
1.本次递交报价须由供应商到场书面递交,不接受书面形式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
2.报价文件请于递交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提前或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3.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递交报价。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比小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询价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供应商顺序。价低者中标。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招 标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
监督电话:64505535
2024-12-20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因业务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现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采购项目。
一、项目简介
1.内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备年检维保服务。
2.货物清单:
二、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北京市消防协会会员单位证书
三、项目预算:不超过2万元
四、技术、安装及售后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对学院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备进行检测及维修,并张贴检测单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检测合格标志。
2.标准要求:提供二年质量保证,在质保到期前对完成检测的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备进行免费检查,对发现质量问题的灭火器(不含使用过和人为损坏)进行免费维护维修。
3.技术要求:报价应包含以上设备检测及免费维护期内发生的维护维修等相关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测试、清洁、药剂补充或更换、配件更换、设备拆除及安装恢复、交通运输、人工及税金等。
4.安装要求: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检测。检测厂家分批自行运输安装各类灭火器材(运费列入报价)。
5.验收:检测完毕具有检测单位经北京市消防局认可的合格标准。
6.售后服务:检测有效期二年内免费维修。
五、现场勘查
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上午10:00点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18612323277
六:响应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复印件盖章)。
2.消防设备合法经销商或代理商资格证书(生产厂商可不提供)复印件。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报价书。
5.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6.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时间
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上午10:00点。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总务部二楼203会议室。
要求: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响应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代表须参加。
联系人:郝老师 010-64505014
八、注意事项:
1.本次递交报价须由供应商到场书面递交,不接受书面形式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
2.报价文件请于递交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提前或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3.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递交报价。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比小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询价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供应商顺序。价低者中标。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招 标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
监督电话:6450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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