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水稻生产用药采购项目(第二批)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at4704660648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0551-63736770
中标公司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水稻生产用药采购项目(第二批)
项目编号:
21AT47046606481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招标项目名称: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水稻生产用药采购项目(第二批)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水稻生产用药采购项目(第二批) (二次)(项目编号: 21AT4704660648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1)01包采购34%斯品诺(5.7%乙基多杀菌素 +28.3%甲氧虫酰肼)项目成交候选人: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
(2)02包采购倍内威(10%溴氰虫酰胺)项目成交候选人:安徽蔚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8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田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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