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EGJZTDKJ-1标段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409gl-076002002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交投二广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EGJZTDKJ-1标段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409GL-076002002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2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二广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 建设规模: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路线起于荆州市荆州区纪南镇草安村,顺接拟改扩建的二广高速公路襄阳至荆州段,向南经纪南镇、八岭山镇、荆州高新区、李埠镇,经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长7.9公里,不纳入本项目范围内)跨越长江,经弥市镇、在公安县埠河镇接二广高速公路荆州至东岳庙段,沿原路改扩建至终点公安北枢纽互通立交。路线主线全长约44.8公里,设李埠互通连接线3.4公里。主线起点至群英枢纽段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新建(其中李埠长江公铁大桥两岸接线段2.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 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群英枢纽至终点段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李埠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l-2014)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在草安(枢纽)、纪南、荆州西(枢纽)、高新、李埠、弥市和群英(枢纽)共设置互通式立交7处;同步建设臣道收费站4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107.04亿元。计划建设工期为42个月。预估勘测定界范围为5265亩。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建设用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服务工作。即对全线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并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对标段范围内现有高速公路土地证证载面积、宗地图面积(含电子图)、实际占地面积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成果报告,协助处理好用地遗留问题;(2)标段范围内所有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成果包括权属调查报告、工程征地范围内地形、地物、土地分类与面积、基本农田范围及面积、土地权属性质、界线及面积。(3)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比例尺为1:2000的土地勘测定界图件,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电子版坐标文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资料。(4)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完成项目地类追溯工作,提供地类追溯过程说明,配合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项目地类不一致的说明和权属不一致的说明。以上成果文件应逐级得到县(区)、市、省、部自然资源部门审核认可,满足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及征地补偿工作的需要,并协助业主及报批单位最终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地勘测定界服务工作。即对全线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并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对标段范围内现有高速公路土地证证载面积、宗地图面积(含电子图)、实际占地面积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成果报告,协助处理好用地遗留问题;(2)标段范围内所有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成果包括权属调查报告、工程征地范围内地形、地物、土地分类与面积、基本农田范围及面积、土地权属性质、界线及面积。(3)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比例尺为1:2000的土地勘测定界图件,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电子版坐标文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资料。(4)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完成项目地类追溯工作,提供地类追溯过程说明,配合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项目地类不一致的说明和权属不一致的说明。以上成果文件应逐级得到县(区)、市、省、部自然资源部门审核认可,满足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及征地补偿工作的需要,并协助业主及报批单位最终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EGJZTDKJ-1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90日历天,其中/ 合同估算价:150.0 万元。 | ||||||||||||||||||||||||||||||||||||||||||||||||||||||||||||||||||||||||||||||
2.3其他:预计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11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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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可同时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扫描件,互相补充证明。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批复或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6、本项目中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等综合性工程。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和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3、技术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和测绘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的扫描件作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及主要人员本人任职情况,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5、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2024年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批复或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中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等综合性工程。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注: 1、“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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