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鹤山市智谷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规划横一路(梁赞路-规划纵一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鹤山市智谷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规划横一路(梁赞路-规划纵一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33页: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 项目类似业绩 (10分) 以上1~3 项合计最多得10分。 修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 项目类似业绩 (11分) 以上1~3 项合计最多得11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35页: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分) 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内容 (3分) 评审内容:对项目监理范围、监理内容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 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相应内容对比评审,优得3分;良得2.7分;一般得2.4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修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分) 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内容 (2分) 评审内容:对项目监理范围、监理内容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 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相应内容对比评审,优得2分;良得1.8分;一般得1.6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27日
日期:2024年0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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