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点)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 (越城区段)保险服务第BX01标段[Y3300000007000824002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2〕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的首席承保人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ggzy.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2.2 项目规模: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起点位于104国道与二环北路共线的会龙桥(起点桩号K0+000),终于大凌溇东侧与上虞交界处,终点桩号K19+253,主线全长约19.253km,其中:完全利用段长约1.21km,新建段长约18.043km。人民东路连接线起点位于藕塘头村东南侧,主线K11+509.964处,与主线T形交叉,主线桩号K11+509.964,路线向西经吼山村北侧、小丘坝头山北侧至现状人民东路与吼山路平交口,到达连接线终点,路线长约2.235km。全线主线桥梁共11760.971m/23座,其中特大桥6990.471m/5座(萧曹运河桥采用单跨下承式拱桥主跨跨径258米),大桥4410.5m/12座,中小桥360m/6座;人民东路连接线桥梁共359.2m/5座,大桥183.2m/1座,中桥132m/2座,小桥44m/2座。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分别为越东路互通、绍兴港互通、越兴路互通及皋埠互通。主线共设平交口6处。全线设公路养护工区1处与上虞段共建(兼服务站功能)。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规定,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高架+地面道路形式,高架设计速度80km/h,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km/h。其他各项技术指标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项目批复总概算为69.30亿元。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设1个标段,第BX01标段,保险合同根据招标人施工招标标段划分分别签订。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
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建安费部分暂估金额为30.0674亿元(实际金额以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施工中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费))。
2.4 服务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本保单遗留索赔事件处理完成为止。(暂定1035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企业法人机构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省级分支机构包含直辖市级别分支机构,下同)【企业法人投标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授权书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总公司法人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提供银保监会最新核准资本金的批文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制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总公司须满足注册资本金要求】。
(4)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投标人是企业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的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复制件】。
(5)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参与过一项建安费部分保险(投保)金额为25亿元及以上的公路类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服务。【①须提供能体现投标人与项目关系的保险合同协议书或保险单复制件等。②认可投标人及其下属所有分支机构的承保服务业绩】。
(二) 拟派项目负责人
至少担任过一项建安费部分保险(投保)金额为25亿元及以上的公路类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项目执行授权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中未出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任职、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认可投标人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承保服务业绩】。
(三) 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7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ggzy.zj.gov.cn/)”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7月18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ggzy.zj.gov.cn/)。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ggzy.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剡溪路488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5-886183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