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如有):FTZX20241209038
项目名称:园岭街道2025年社区法律顾问和社区矫正法务官法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元
二、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公开招标选填):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响应金额元 |
1 |
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 |
340000 |
2 |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
240000 |
3 |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
289056 |
三、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公开招标选填):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1 |
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 |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88号财富大厦46BC1
中标/成交金额:34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园岭街道2025年社区法律顾问和社区矫正法务官法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园岭街道辖区7个社区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服务要求:1.一社区一法律顾问 ①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季度主动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协助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②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化解辖区内发生的或者涉及街道的敏感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协助处理辖区发生的群众上访特别是涉法涉诉上访,对上访人进行法律说明和讲解,引导上访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解决问题。 ③为群众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群众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等。 2.社区矫正法务官 ①开展日常社区矫正工作,包括组织入矫、解矫宣告,确定矫正小组,制订矫正方案,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等。 ②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包括社矫对象每月的当面报告、个别教育学习,周期考核;严格审核社矫对象外出、执行地变更等事项申请;对给予训诫、警告等违反监管规定的社矫对象进行普法与警示教育、制作询问笔录、审批材料、保存证据等。 ③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等。 服务标准: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
六、评审得分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1 |
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 |
90.06分 |
2 |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
87 |
3 |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
84.3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2号
联系方式:0755-2532019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755-8227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