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时利用一批”新财弄周边地块零星旧改地块停车场立体停车及运动场建设管理等相关综合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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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30日 11: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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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4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4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方熠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13801312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五一中路7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0591-833087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4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方熠,133138013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X-2022040
项目名称:“临时利用一批”新财弄周边地块零星旧改地块停车场立体停车及运动场建设管理等相关综合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参数及指标 | 地块保底收入(元/年) | 年收入增值部分比率(中标人分配比例) | 服务期限 |
1 | 1-1 | 停车场立体停车及运动场建设管理等相关综合服务 | 1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 750000 | ≤80% | 5年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项目投标人分别对地块保底收入、运动场场地收入、年收入增值部分比率(中标人分配比例)进行报价,中标后根据中标人所报价的地块保底收入、运动场场地收入、年收入增值部分比率(中标人分配比例)与招标人结算费用。
4、服务期限5年(不含建设期),地块保底收入由停车场收入部分和运动场场地收入组成,其中运动场场地收入按最低 11 万/年计取(包含在该地块保底总收入中)。服务费用支付模式:由招标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若年度总收入大于保底收入,则按年收入增值部分(年度总收入-保底收入)×投标比率(不超过80%)扣税后支付服务费用给中标人;若年度总收入小于保底收入,则列为考核不合格,中标人应赔偿差额部分。(上述保底收入以该地块中标保底收入为准)。招标人针对本项目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项目收入进入该专户,并按最终中标结果进行费用结算。地块在服务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及地块内相关设备维护等公共开支由中标人承担。
5、服务期不含建设期90个日历日(如遇春节期间可顺延7个日历日),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20个日历日后起开始计算,招标人在服务期间不得改变地块经营方式,因地块为国有储备地块,如遇政府回收或拍卖等原因造成不能继续使用,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解除合同并将所有设备在15天内拆除退场(招标人不给予补偿)。
6、报价要求:人民币报价(含税报价)。报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含采购、包装、交通、运输、装卸)、检测费用、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劳务、管理、劳保、维护、保险、利润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投标人应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或其他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任何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2家(含2家)以上的投标活动。②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要求规定各项证明材料。③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④使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联合体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采用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本项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和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并附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不良信用记录的完整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7)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其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8)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投标代表也须提供社保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的(3C认证、强制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投标人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以下①或②条件其中之一:①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任何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2家(含2家)以上的投标活动。②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要求规定各项证明材料。③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④使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联合体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采用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本项证明材料。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1日 至 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4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
方式: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822022865@qq.com),未及时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4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及缴纳招标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街支行 | |
账 号:35050161510000000026 | |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领取时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单位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响应的合同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7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591-83308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4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
联系方式:王方熠,13313801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方熠
电 话: 133138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