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市美诺塑胶有限公司塑料零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及《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惠州市美诺塑胶有限公司塑料零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惠州市美诺塑胶有限公司塑料零件生产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鸭麻湖路4号银岭水泥有限公司厂房C栋10楼
(4)建设内容:惠州市美诺塑胶有限公司拟在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鸭麻湖路4号银岭水泥有限公司厂房C栋10楼投资建设“惠州市美诺塑胶有限公司塑料零件生产项目”,租用C栋10层厂房的第10层,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3500m2。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零件的喷漆、印刷,年生产塑料零件500万个(约150吨)。总员工人数55人,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夜间不生产,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5)环境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及颗粒物,经收集后有效治理达标排放;项目生产以及废气处理分别产生喷枪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洗版废水,其中喷枪清洗废水作为水帘柜用水添加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洗版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回收,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惠阳区新圩镇黄沙河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噪声经隔声减振后达标排放,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噪声排放对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万兴村的预测值达标,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就项目存在的问题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联系,提出自己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对所反映的意见进行分析核实,对于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将给予采纳并在项目下阶段的运营过程予以落实解决。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范围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相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众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美诺塑胶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鸭麻湖路4号银岭水泥有限公司厂房C栋10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8819658713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广东亨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三号中信城市时代1单元5层01号(仅限办公)
电话:0752-3939909
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箱地址:25082473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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