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紫金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紫城镇)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16010311002893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紫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0762-31316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6
公告正文
2023-07-04 15:45:07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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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7-26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07-04 03:45:07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6010311002893001001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3-07-04 15:46: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7-26 13:3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7-05 00:00:00 |
公告标题 | 紫金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紫城镇)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7-04 15:45:0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16010311002893001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6010311002893001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441600712392268K-20230628-000001-4 | ||
https://14.215.227.219:8088/jsgc/004001/20230704/70a87b53-7281-41b1-b002-aabea66d87c6.html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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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紫城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紫金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紫金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紫发改投审〔2022〕5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资金100%已落实。招标人(建设单位)为紫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紫金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紫城镇)施工 2.2 项目统一代码为:2209-441621-04-01-340708 2.3 建设地点:紫金县紫城镇。 2.4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本招标工程新增污水管网主/次干管45459米,入户管104309米,检查井1771个,道路修复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6座。 紫金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审定价为39030697.28元(具体内容详见预算审核报告书)。 2.5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6000000元,其中暂列金额为2208071.19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7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及保修。 2.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3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 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6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3年3月-2023年5月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缴交社保。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 备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4.1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 5. 投标人须知 5.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3 投标人必须提交5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初步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3.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须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3.3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规定:(1)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免比例为50%,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一点的数据为准,投标文件需要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2)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获得AAA级信用评价且同时为中小微企业的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一点的数据为准,投标文件需要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等级和中小微企业类型为准) 注:(1)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2)在投标时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5.4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5.5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6 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 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5.7 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 号),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 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5.8 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登记为C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暂未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登记的投标人按B级对待)。 5.9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清楚投标文件内容并在《投标函》内签字确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0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上发布。 7.2 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紫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紫城镇永安大道北 45 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62-782410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大厦15楼IJ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31665 交易中心: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2-7122786 地 址: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 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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