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河炼化公司万吨级废塑料连续热裂解工业示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13006.5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河炼化公司万吨级废塑料连续热裂解工业示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塔河炼化公司万吨级废塑料连续热裂解工业示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万吨级废塑料连续热裂解工业示范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塔河炼化公司废塑料连续热裂解工业示范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炼发【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塔河炼化公司万吨级废塑料连续热裂解工业示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塔河炼化公司生产厂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3006.56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塔河炼化公司万吨级废塑料连续热裂解工业示范工程(新建3.51万吨/年废塑料连续热裂解工业示范装置1套等)的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含地基处理)、机械完工、机械竣工、保运、 工程保修,配合联动试车、中间交工验收、投料试车、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及以上且压力管道安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压力容器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及以上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设计资质证书(以此描述为准):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施工资质等证书(以此描述为准):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7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
②石油化工工程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
③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牵头人须具备第3.1(1)、(2)、(4)、(5)①②、(6)项资格条件;
(5)项目经理须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联合体施工成员(最多2家)须具备3.1(1)、(3)、(4)、(5)③、(6)项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或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或持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或持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以下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之一:
①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
②石油化工工程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
(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17年以来有以下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执业业绩之一: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的施工项目经理。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的项目经理。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17年以来有以下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以下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7月12日 20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 10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天山东路60号;
邮编:842000;
联系人:方旭敏;
电话:0997-7979082;
电子邮箱:fangxm.th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33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杨生明;
电话:0393-4801918;
电子邮箱:yshengming.zyyt@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方旭敏0997-7979082 | 电子邮箱 | fangxm.thsh@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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