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津武(挂)2022-049号地块居住项目一标段混凝土采购
预拌商品混凝土
金额
469.1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dgzx2024-hw-001
预算金额
469.18万元
招标公司
天津市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丁工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道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安博跃1300226751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5/3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7
公告正文
津武(挂)2022-049 号地块居住项日一标段混凝土采购 (招标编号:DGZX2024-HW-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津武(挂)2022-049 号地块居住项目一标段混凝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9.1818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津武(挂)2022-049 号地块居住项目一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武(挂)2022-049 号地块居住项目一标段混凝土采购一标段; (002)津武(挂) 2022-049 号地块居住项目一标段混凝土采购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津武(挂)2022-049 号地块居住项目一标段混凝土采购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一)投标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在有效期内;(2)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2年度或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之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年1月至开标日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或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由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应具备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且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 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
(002津武(挂)2022-049 号地块居住项目一标段混凝土采购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一)投标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在有效期内; (2)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之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1月至开标日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或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由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应具备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且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 程 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7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5月3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获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 谊路6号国投大厦311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号国投大厦311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7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号国投大厦311室会议室 七、其他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 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道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 日内,向上级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青林大厦B座6楼 609 联系人:丁工 电 话:022-88272099 电子邮件:121105638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道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号国投办公楼三楼311室 联系人: 安博跃 电 话:13002267515 电子邮件: 1211056389@qq.com 宙戊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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