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金城江公路养护中心2023 年度金城江公路养护中心公路修缮工程(公路工程施工)终止公告
2023年05月11日 16:5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 年度金城江公路养护中心公路修缮工程(公路工程施工) | ||
品目 |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其他道路运输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城江公路养护中心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1日 16:54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甘敏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8-2281799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城江公路养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10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吕伟 联系电话:0778—25829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北部湾佰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池市金城江区任香路金旅国际投资大厦2单元18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甘敏燕 联系电话:0778-228179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C2-000497-GXBB
采购项目名称:2023 年度金城江公路养护中心公路修缮工程(公路工程施工)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因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成交人发现在工程量清单“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602-2项龙江一桥护栏及栏杆”计量不详细,与实需要完成的工程内容有较大差异,如继续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履行施工合同有损国家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之规定,终止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人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后,将重新组织采购。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
2.终止公告期限为自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终止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终止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金城江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10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吕伟 联系电话:0778—2582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北部湾佰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任香路金旅国际投资大厦2单元180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甘敏燕 联系电话:0778-228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敏燕
电 话: 0778-228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