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办事处洛龙区龙康片区排水防涝易积水点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和翠云片区水系排水防涝综合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项目代码:2310-410311-04-01-276413、2309-410300-04-01-296882)(共2个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办事处洛龙区龙康片区排水防涝易积水点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和翠云片区水系排水防涝综合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办事处洛龙区龙康片区排水防涝易积水点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和翠云片区水系排水防涝综合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项目代码:2310-410311-04-01-276413、2309-410300-04-01-296882)
2、招标编号:洛龙建招2024-027
项目编号:洛龙工服招标(2024)0078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政采公开-2024-21
3、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龙康片区。
4、项目概况:龙康片区为建设双箅雨水口 651 座、三箅雨水口 135 座、D300 雨水口连接管 6814 米、D700-D1500 雨水管道 5115 米、横截沟 39 米;疏通雨水管道总长度 9896 米。翠云片区为对片区内部分道路雨水管网设施进行改造,共建设双箅雨水口 712 座、三箅雨水口 99 座、D300 雨水口连接管 7075 米、D700-D1500 雨水管道 5713 米;疏通雨水管道总长度6153 米。
5、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建安工程费结算价的1.43%。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毕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8、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9、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为洛龙区翠云片区水系排水防涝综合建设项目监理;
二标段为洛龙区龙康片区排水防涝易积水点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监理。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优先中标标段顺序靠前的标段。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龙门大道与通衢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1280199
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2418
联 系 人:苏女士
电 话:0379-64322552
监管部门: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156686
2024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