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辰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宏023-681860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7
公告正文
高新区档案管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档案管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重庆高新改革发展局以 渝高新改投【2023】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高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含谷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含谷镇含谷标准厂房二期6号楼,总建筑面积约15360平方米。拟用于建设高新区档案管理设施用房,包括对外服务区、开放查阅区、档案存储库房、档案数字化管理、各类设备与技术用房、配套及辅助用房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含空调)、电气工程、弱电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安监设备、档案专用设备、窗帘百叶等,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等所有内容。
2.5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自行确认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成员提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0-27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10-31 16: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07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重庆辰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何翔
联系人:
范宏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023-68186034
联系电话:15320527272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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