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河发改投资﹝2017﹞308号
预算金额20780万元
招标联系人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0762-33873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2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河源市国防教育基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批复文号 河发改投资﹝2017﹞308号
批复单位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河源市国防教育基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源市国防教育基地工程设计,已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投资﹝2017﹞3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业主单位为广东省河源军分区,招标人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2.2招标代理: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项目名称: 河源市国防教育基地设计

2.4项目建设地点:河源市卫生学校后面,规划纬十四路与东环快速路交叉口东侧

2.5工程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199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874平方米,包括国防教育基地、中心仓库及相关配套,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教学楼、宿舍楼,饭堂、公寓楼、射击场、技术区仓库、技术区综合楼和宿舍、风雨操场、训练场及市政配套等。项目总投资20780万元,项目须限额设计,总概算报发改部门批复。总建安费约1.4亿元,总设计费约 350万元,其中包括国防教育基地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技术区方案设计(不包括技术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设规模详见设计任务书。注:建筑面积以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及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建安费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为准。

2.6设计费用(含方案设计,下同)最高限价:

2.6.1房屋设计费(含普通装修)按42元/㎡计取;

2.6.2综合楼(含二装)设计费按60元/㎡计取;

2.6.3附属配套工程道路、运动场、射击场等设计费按工程造价的1.8%计取

2.6.4绿色建筑设计费按3元/㎡计取;

2.6.5绿色建筑咨询费11.3293万元包干形式组织实施

2.6.6 BIM技术服务费以设计阶段按建筑面积10元/㎡计取

2.7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服务内容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优化调整,工程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土石方挖填、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的房屋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等保障和满足每所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人防设计、绿色建筑设计,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注明:①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各单体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给排水(含热水工程)、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电梯工程、智能化(含通信网络系统、广播系统、智能监控等)、防雷工程,以及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大门、围墙、垃圾收集点等工程。

②项目配套工程包括:基地内道路工程、室外给排水及管网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路灯照明工程、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园林绿化、边坡治理、防洪等工程。

③中标人必须按建设单位的意见对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须经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并须通过河源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注明:中标人调整设计方案时,调整3次后,还达不到业主要求的必须更换设计团队。更换设计团队后调整3次再达不到业主要求的,由中标人向社会征集设计方案,征集的设计方案须经业主单位确认。

④中标人必须在工程施工时派出至少一名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指导施工,处理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根据工程进展和业主需要,不同阶段委派不同的专业人员或增派专业人员,且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⑤工程设计须满足《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2011)要求,达到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并完成设计标识申报工作,拿到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2.8设计周期:总设计工期62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签订设计合同后15天(日历天)内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2天内提交勘察布控图及勘察任务书,收到勘察报告后15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经招标人确认后30天(日历天)内提交整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3.3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3.4投标人必须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工程(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5万及以上平方米的科教文类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相关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3.5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对于参加本次招标没有中标的正式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即在内容和深度上基本满足了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态度是认真负责的),设计方案评审排序第1、2、3、4名的分别给予第1名的投标人投标方案经济补偿12万元,第2名的补偿10万元,第3名的补偿8万元,第4名的补偿6万元,其他投标人不给予投标方案经济补偿费,其中中标人的投标方案经济补偿费已包含在中标设计费里,不再另外补偿。除上述补偿金外,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有权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方案成果。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确认表。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3报名时间:2018年521日至2018年525(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25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4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www.h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200元,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凭有效的报名凭证领取招标文件原件。

5.5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投标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人必须提交7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85219:002018525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第一次报名期间报名并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的,第二次报名需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的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自行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编制到投标文件正本中,若发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的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6中标人必须在工程施工时派出至少一名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指导施工,处理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根据工程进展和业主需要,不同阶段委派不同的专业人员或增派专业人员,且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6.7本项目的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须采用BIM技术。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6220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www.hyggzy.gov.cn)”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商务小区

地 址:河源市沿江路规划建设大厦后栋2楼

邮 编:517000

邮 编:517000

联 系 人:俞先生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62-3233929

电 话:0762-3387376

传 真:0762-3233929

传 真:0762-338737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y3387376@126.com

开户银行: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中山支行

账 号:80020000009275309001

账 号:200801040000043

9. 联系方式

(单位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将于

日在 市开展 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字)

(个人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本人 ,身份证号为 ,将于 日在 市开展

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本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字)

发布人 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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