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六合区南航国际创新港一期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道路建设
工程总承包
市政工程施工
市政道路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信号灯及监控
监控
电子警察
标识标牌
标志标线
管网工程
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
路灯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桥梁工程
二十号支路
顶管
通信工程
燃气工程
电力工程
土建配套工程
施工图设计批复
施工图预算编制
优化设计
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
设计调整
相关专题报告
材料设备
工器具
供货
运输
装卸
保管
安装
试运行
技术培训服务
竣工验收
移交
维保
初步设计
工程设计
施工总承包
桥梁或桥涵
工程咨询
造价咨询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道路专业设计
给排水专业设计
金额
967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3201001802001182001
预算金额
9670万元
招标公司
南京六合锦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储浩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肖金18351931778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31
公告正文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缺少]六合区南航国际创新港一期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1001802001182001
项目名称
六合区南航国际创新港一期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BLH230384-01ZG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月8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BLH230384-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六合区南航国际创新港一期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六合区南航国际创新港一期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六发改投[2023]2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六合锦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性资金:133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3300.00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性资金:133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3300.00万元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六合科技创新港(雄州片区)
2.1.2 工程规模:
(1)骁营南路:起于S501,终于四号特色街巷,道路全长约522.916m,实施长度约489.405m,规划宽度约24米,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电子警察、标识标牌、标志标线等)、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最大管径400mm、排水工程最大管径1500mm等)、路灯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沙子河桥单跨20m,长度20m)等。(2)二十号支路:起于骁营路,终于石庄路,道路全长约678.002m,实施长度约564.002m,规划宽度约18米,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电子警察、标识标牌、标志标线等)、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最大管径400mm、排水工程最大管径1800mm、顶管等)、路灯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骁营河桥单跨16m,长度42m)等。(3)骁营路:起于S501,终于二十号支路,道路全长约227.224m,实施长度约231.022m,规划宽度约45米,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电子警察、标识标牌、标志标线等)、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最大管径800mm、排水工程最大管径1800mm等)、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4)明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骁营南路、二十号支路、骁营路的联合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预留电力通道土建配套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967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851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4年3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4年6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6年6月3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六合区南航国际创新港一期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①设计:(1)骁营南路【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电子警察、标识标牌、标志标线等)、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路灯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等】、二十号支路【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电子警察、标识标牌、标志标线等)、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顶管等)、路灯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等】、骁营路【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电子警察、标识标牌、标志标线等)、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路灯工程、绿化工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2)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深化、优化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内容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设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同时须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批复,配合完成各项报批报建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调整、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②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竣工验收、移交、质保期的维保等所有涉及的内容。③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工程施工内容同工程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
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具备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具备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具备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1)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2)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4)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或桥涵)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或桥涵)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或桥涵)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金额、时间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注: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或桥涵)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或桥涵)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或桥涵)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金额、时间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类似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小于70%。(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资产负债率以施工企业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 2023 年 06 月至 2023 年 11 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5.3、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5.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8、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6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8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 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4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4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道路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2、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4、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5、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注:1、上述评分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6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且该项不得分。3、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6.0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满分6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1-31 09:0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具体定标标准如下:
1)定标因素1:拟派团队能力
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数量进行综合考虑。【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2)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2)定标因素2:工程总承包报价
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3)定标因素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 2 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本工程采用远程答辩模式。中标候选人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操作手册要求参与答辩活动。操作手册详见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wkd/094002/20220812/5846849c-7e96-4ae9-b516-7809c438ba43.html)。
8.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六合锦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文尚路9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1105、1106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储浩
联 系 人:肖金
电 话:025-57126673
电 话:18351931778
传 真:无
传 真:无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9ce6cf15-df2b-4566-9f2a-4f0c44b41f90&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UYcXCOwplQfXAQpYjh4w3B6-kevCfqM1p9lx3PLRospmEr987TtKfC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7114833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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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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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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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缺少]
编号: BLH230384-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六合区南航国际创新港一期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六合区南航国际创新港一期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六发改投[2023]2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六合锦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性资金:133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3300.00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性资金:133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3300.00万元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六合科技创新港(雄州片区)
2.1.2 工程规模:
(1)骁营南路:起于S501,终于四号特色街巷,道路全长约522.916m,实施长度约489.405m,规划宽度约24米,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电子警察、标识标牌、标志标线等)、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最大管径400mm、排水工程最大管径1500mm等)、路灯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沙子河桥单跨20m,长度20m)等。(2)二十号支路:起于骁营路,终于石庄路,道路全长约678.002m,实施长度约564.002m,规划宽度约18米,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电子警察、标识标牌、标志标线等)、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最大管径400mm、排水工程最大管径1800mm、顶管等)、路灯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骁营河桥单跨16m,长度42m)等。(3)骁营路:起于S501,终于二十号支路,道路全长约227.224m,实施长度约231.022m,规划宽度约45米,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电子警察、标识标牌、标志标线等)、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最大管径800mm、排水工程最大管径1800mm等)、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4)明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骁营南路、二十号支路、骁营路的联合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预留电力通道土建配套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967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851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4年3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4年6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6年6月3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六合区南航国际创新港一期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①设计:(1)骁营南路【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电子警察、标识标牌、标志标线等)、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路灯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等】、二十号支路【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电子警察、标识标牌、标志标线等)、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顶管等)、路灯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等】、骁营路【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电子警察、标识标牌、标志标线等)、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路灯工程、绿化工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2)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深化、优化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内容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设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同时须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批复,配合完成各项报批报建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调整、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②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竣工验收、移交、质保期的维保等所有涉及的内容。③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工程施工内容同工程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
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具备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具备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具备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1)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2)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4)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或桥涵)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或桥涵)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或桥涵)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金额、时间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证书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注: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或桥涵)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或桥涵)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工程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或桥涵)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金额、时间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类似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小于70%。(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资产负债率以施工企业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 2023 年 06 月至 2023 年 11 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5.3、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5.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8、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6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8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 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4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4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道路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2、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4、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5、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注:1、上述评分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6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且该项不得分。3、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6.0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满分6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1-31 09:0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具体定标标准如下:
1)定标因素1:拟派团队能力
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数量进行综合考虑。【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2)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2)定标因素2:工程总承包报价
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3)定标因素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 2 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本工程采用远程答辩模式。中标候选人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操作手册要求参与答辩活动。操作手册详见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wkd/094002/20220812/5846849c-7e96-4ae9-b516-7809c438ba43.html)。
8.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六合锦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文尚路9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楼1105、1106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储浩
联 系 人:肖金
电 话:025-57126673
电 话:18351931778
传 真:无
传 真:无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9ce6cf15-df2b-4566-9f2a-4f0c44b41f90&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UYcXCOwplQfXAQpYjh4w3B6-kevCfqM1p9lx3PLRospmEr987TtKfC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7114833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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