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3栋宿舍楼更换断桥铝外窗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HBGAF-W3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价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60系列断桥铝外窗 |
60系列 |
详见外窗大样及节点图 |
平方米 |
约543.4平方米 |
34.8万元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青岛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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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0号榉林园商务中心B座405。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现场报名或采取网上报名。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报名资料模版),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samsun_qd@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23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0号喆啡酒店4楼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23日0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0号喆啡酒店4楼会议室。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0号喆啡酒店4楼会议室。
(三)提交样品数量:详见前附表。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详见前附表。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二)踏勘地点:市北区。
(三)联系人:郭倩。
(四)联系电话:0532-83617550。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有明、郭倩
办公电话:0532-83617550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0号榉林园商务中心B座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