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农产品产地市场补短板暨山南镇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EEFN002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农产品产地市场补短板暨山南镇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关于“供应商业绩”证明资料的疑问:(1)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34“供应商业绩”备注要求“以响应文件中的1)合同;2)中标(成交)通知书;3)合同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2)针对该事项疑问:经过市场调查,检测项目能够同时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项目较少,各供应商的类似业绩中存在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委托类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项目。(3)针对该事项建议:建议取消供应商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的相关要求。
答复:不予修改。供应商业绩证明资料如无制式中标(成交)通知书,可由(合同甲方)项目建设单位出具中标情况证明材料。
2.请问: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提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之一即可)。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不予认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请问: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提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之一即可)。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供应商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同时满足评审要求,视同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山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山南镇杨桃路200号
联系方式:0551-68201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5室
联系方式:0551-68825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松涛
电话:0551-68825057
附件信息:
肥西县农产品产地市场补短板暨山南镇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更正公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