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黎明院新园区建设项目综合劳务需求计划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张奕(女) | 联系电话: | 13875947208 | |
联系邮箱: |
1.1 工程名称:新园区建设项目聚氨酯板块管道、电气和仪表专业及MY1外线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项目现场所在地
1.3 业主单位: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4 工程招标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2.1 本工程特点
2.1.1项目地址:河南省孟津县白鹤镇任庄村、堡子村境内
2.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为新园区建设项目聚氨酯板块管道、电气和仪表专业及MY1外线安装工程。
2.1.3本工程开工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1.4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服从项目部及业主方的所有规章制度,例如工机具进出厂的清点登记制度,人员出入管理制度,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等。
2.1.5特别注意:
本工程遵循招标人与业主单位的招标文件、合同、技术协议,安装部分内容为清单报价,按实结算,劳务须包括班组施工人员发至个人工资部分(5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税金,包括劳务管理费,包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所有发放工资人员必须按照税务局要求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必须一人一卡,严禁一人多卡。
投标人必须充分阅读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技术协议、地勘等。
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相应的风险。
2.2质量标准
合格。
2.3工期要求
按业主要求执行。
2.4招标方式和原则
2.4.1 招标方式:采用公司内部议标招标方式。
2.4.2 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投标人如有在建项目施工时间段与本工程施工时间段相冲突,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此前承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专业工程施工经验、具备相应的施工组织能力、且具备一定资金实力(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需要垫资,垫资款须汇入甲方账户,垫资款限在本工程范围内使用,待项目资金充足时逐步返还)的个人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的准备与递交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 现场踏勘
5.1 招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不是全部,投标人应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实施踏勘,以获取投标报价所需的有关信息,并咨询项目部相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以便合理进行报价及组织资源,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在实施踏勘时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踏勘联系方式:刘旺,1867078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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