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水链农科预制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18009.9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ga-202309qg-019001001
预算金额18009.94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水链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鸿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青艳155716520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湖北水链农科预制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GA-202309QG-019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水链农科预制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2023)88号、公发改审批(2023)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水链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水链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曾埠头村351国道与S221省道交汇处。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150亩,其中: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115亩,二期预留建设用地面积约35亩,一期总建筑面积约39575.07平方米,主要建设3栋加工车间和附属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设计并施工,涵盖从工程设计开始至工程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设计部分(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及建设全过程相关设计技术服务(含设计前期工作、补充设计、变更设计)等的费用;2)施工部分: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和目标,进行项目施工,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3)完成与该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自检、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全部工作,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和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4)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EPC总承包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20 合同估算价:18009.94万元 | |||||||||||||||||||||||||||||||||||||||||
2.3其他: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肉食品加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过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5)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6)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7)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0、2021、2022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8)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9)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应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分工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资质许可范围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组建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在签订合同前,联合体成员不得变动。(5)联合体成员数不能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16日至2023年09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公安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及政府采购专栏(网址:http://www.gongan.gov.cn/index.s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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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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