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入海排口水质跟踪监测项目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子晗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求,我局拟开展福州市入海排口水质监测项目,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入海排口水质跟踪监测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求,对福州市入海排口开展水质跟踪监测,掌握污染源主体的变化情况,防止超标排放,为近岸海域水质达标提供数据支撑。
三、项目监测方案
(一)监测项目及评价标准
1.入海排污口
监测指标:流量、CODcr、氨氮、总磷、总氮、盐度、溶解氧、pH、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
水质评价:优先执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盐度≥2‰的执行《海洋监测规范》GB37178标准。
2.水产养殖入海排口
监测指标:流量、CODmn、氨氮、总磷、总氮、盐度、溶解氧、pH、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
水质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盐度≥2‰的执行《海洋监测规范》GB37178标准。
3.其他入海排口
监测指标:流量、CODcr、氨氮、总磷、总氮、透明度、溶解氧、盐度、pH、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
水质评价:一般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水质较差的,可根据属性暂按城市黑臭水体水质评价标准或农村黑臭水体水质评价标准进行水质评价;盐度≥2‰的执行《海洋监测规范》GB37178标准。
(二)监测时间:退平潮期间。
(三)监测频次:2024年1月-2025年12月,两年每季度进行1次跟踪监测。
(四)监测点位:入海排口共涉及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684个(入海排污口78个、水产养殖入海排口217个、其他入海排口389个)。
  (五)其它要求
1.所有点位的采样及监测报告应在15天内完成。
2.中标方在服务期内需指定固定人员,专门负责与本项目及其相关事务的沟通协调,工作时间、地点服从统一调配。 
3.中标方需每季度编制污染源环境分析报告,并按要求参与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会商。
  4.本监测方案内容仅适用于预询价,最终以正式采购方案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地表水和海水CMA监测资质。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CMA资质证书及批复的能力附表复印件;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观测指标项目、点位、频次、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观测调查和水质分析费用、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3年10月16日下午16:3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26,收件人:陈子晗,15301972718。
咨询联系人:郑伟华,联系方式:0591-83329503。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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