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应急医院重症医学吊塔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17日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2月27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15号楼医学装备科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联系人:邓智慧
联系方式:023-65500157
监督部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纪检室
监督电话:023-65504033
九、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应急医院重症医学吊塔竞争性磋商文件2023.02附件:应急医院重症医学吊塔竞争性磋商文件2023.02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项目名称:吊桥
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二〇二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
四、磋商有关说明-3-
(四)投标保证金-4-
五、其它有关规定-4-
六、联系方式-5-
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6-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6-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6-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
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0-
二、报价要求-10-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
四、付款方式-11-
五、知识产权-11-
六、其他-11-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2-
二、评审标准-14-
三、无效响应-15-
四、采购终止-16-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
一、磋商费用-17-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
三、磋商要求-17-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
五、成交通知-19-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
七、签订合同-20-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1-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2-
一、经济部分-23-
二、技术部分-25-
三、商务部分-26-
四、资格条件-27-
五、其他资料-29-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吊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1 | 吊桥 | 4 | 台 | 24 | 1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采购预算2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所提供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须具备产品制造商认可的经销资格;
2、所提供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3、所提供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提供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2月17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http://www.cqgwzx.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谈判现场现金交纳,用信封密封好后写上供应商名称或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磋商结束后,未中标者可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退还。
(五)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歌乐山院区医学装备科办公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七)谈判开始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谈判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http://www.cqgwzx.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联系人:邓智慧
电话:023-65500157
传真:023-65503066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
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产品名称(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吊桥 | 4套 |
技术及质量要求
说明:“※”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一)技术参数要求:
1.吊塔结构需采用模具化生产、一次挤压成型、模块化拼接、无外露螺丝钉,流线型设计,国标6063和6005高强度铝合金材质。提供型材材质检测报告复印件。
*2.吊塔表面采用静电喷涂环保粉末材料工艺;亚光无眩目感;禁止采用油漆,烤漆等非环保材料工艺。提供喷涂材料材质检测报告复印件。
※3.吊柱(功能箱体):双柱体结构,物理性气电分离设计,气体和强/弱电源终端分别安装于不同的吊柱上,安装面板各朝向不同的方向(提供吊柱设计图及实物照片)。
4.仪器平台:采用铝合金型材,双层隔板中空设计,单层隔板厚度≥3mm,不采用钢板,镀锌板等易锈蚀材质,净载重≥140kg。两侧配有截面为20mm×10mm的不锈钢边轨,可挂载其它设备,摆放高度可调节。提供仪器平台截面实物照片及承重测试报告复印件。
5.抽屉:采用全铝合金型材拼接结构,不采用塑料、镀锌板等其它材质,带阻尼式自动吸附功能。安装于仪器平台底部,净载重≥23kg。
6.网篮:不锈钢材质,净载重≥15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尺寸≥280×150×110(mm)。
7.伸展臂:采用铸造铝合金设计,承重≥35kg,各关节配有阻尼装置,可调节阻尼大小,管线槽与伸展臂一体化。(提供具有管线槽的伸展臂实物图片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承重检测报告复印件)。
8.输液架:采用不锈钢材质。高度位置可调节。可挂输液泵或推注泵3套以上。具有防滑落装置。顶端配一套可阻尼伸缩,并能在任意可调高度锁定的盐水瓶(袋)挂架,配四个盐水瓶(袋)挂钩。
*9.气体终端:需六滚珠设计,德标制式,接口颜色以及形状不同,有通、断、拔三种状态,能带气维修,无故障插拔五万次,安装于气体功能吊柱专用面板上(提供第三方气体终端插拔次数检测报告复印件)。
10.电源插座:(3+2)五孔国标插座,有防误插保护装置,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罗格朗、施耐德等,插拔次数≥20,000次(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1.网络接口:有接口防尘罩,品牌:罗格朗、施耐德等合资或进口知名品牌,安装于强/弱电吊柱专用面板上。
12.所有气管为医用专用气体管路,符合医疗级标准,无异味,符合ISO5359-2014认证,为PVC三层管设计,内层为食品级材料,中间层为聚酯线加强层,坚韧性强,无毒性,符合生物相容性要求。(提供ISO5359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生物相容性测试报告复印件)。
13.医用吊塔系统需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14.产品通过ISO11197:2019医用电气设备医用配供装置的专用要求检测、EN60601-1-2及EN60601-1国际安规检测、符合RoHS环保指令及吊塔四倍承重系数安全负载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检验报告复印件)。
15.吊塔防护等级应符合IEC60529中的IP40的规定,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6.吊塔预埋件具有安全检测报告,承重≥3500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7.吊塔外壳防火等级为UL94-V0级,以确保使用安全,并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8.所有吊塔上承载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线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
19.吊塔的预埋件可采用膨胀螺栓连接固定或焊接式。
20.选配(吊柱箱体升级设计):可配置移动式电源插座,在不拆卸吊塔的情况下,装机后及使用过程中可根据临床需求随时增加电源插座数量,也可随时灵活调节电源插座高度位置。(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21.每套吊桥至少预留1个检修口和检修阀门(氧气、压缩空气、负压吸引、电源)。
(二)每套配置要求
1.干湿分离吊桥
*1.1横梁1套:采用内藏式直线滑动导轨(提供实物图片),长度2.8米,实际尺寸根据安装现场订制,承重≥400kg,横梁上配有二套气缸式刹车装置(提供实物图片)。
1.2横梁配LED反射式照明灯:安装于横梁顶部中央,三色温可调:2700k、4200k、5700k,亮度(500mm距离处):0-10000(lux),LED光源采用知名品牌(提供实物图片)。
2.干区:
*2.1吊柱1套:长度≥1.2米,左右平移距离≥0.6米,旋转角度≥350度,承重≥400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机械阻尼刹车装置,双柱体竖直式,气电分别安装于独立的柱体上。
2.2仪器平台3层:铝合金型材结构,有效搁置尺寸≥500mm×500mm,净承重≥140kg,有固定小型的医疗仪器不锈钢边轨。
2.3抽屉1个:采用铝合金型材拼接结构,带阻尼式自动吸附功能,尺寸≥450×440×180(mm)。
2.4网篮1个:不锈钢材质,净载重≥15kg,尺寸280×150×110±2(mm)
2.5气体终端5个:德标,氧气2个、压缩空气1个、负压2个
2.6电源插座8个:国标五孔插座。
2.7网络接口2个:RJ45六类八蕊。
2.8接地端子2个
2.9管线整理夹2个。
2.10气体插头5个:德标,氧气2个、压缩空气1个、负压吸引器及插头2套
2.11所配置的附件可以按照用户要求灵活更换(增加或减少)。
3.湿区:
*3.1吊柱1套:长度≥1.2米,左右平移距离≥0.6米,旋转角度≥350度,承重≥400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机械阻尼刹车装置,双柱体竖直式,气电分别安装于独立的柱体上。
3.2仪器平台1层:铝合金型材结构,有效搁置尺寸≥500mm×500mm,净承重≥140kg,有固定小型的医疗仪器不锈钢边轨。
3.3抽屉1套:采用铝合金型材拼接结构,带阻尼式自动吸附功能,尺寸≥450×440×180(mm)。
3.4输液架1套:不锈钢材质,可挂输液泵或推注泵,具有防滑落装置。顶端配一套可阻尼伸缩,并能在任意高度锁定的盐水瓶挂钩。配双关节伸展臂1套.
3.5气体终端4个:德标,氧气2个、负压吸引1个、压缩空气1个
3.6网篮1个:不锈钢材质,净载重≥15kg,尺寸280×150×110(mm)
3.7电源插座8个:国标五孔插座。
3.8接地端子2个。
3.9网络接口1个。
3.10呼叫接口1个。
3.11管线整理夹2个。
3.12气体插头4个:德标,氧气2个、压缩空气1个,负压吸引器及插头1套。
项目商务需求
说明:“※”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交货地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指定地点即重庆巴南区南彭街道。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若设备属于计量器具,采购人将邀请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计量检定,对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更换新设备检测合格后才进行验收,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设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注明进口产品是否免税,免哪些税)、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二)本次耗材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均通过药重庆药交所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并实行价格双控原则(即产品价格不得高于重庆药交所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参考价和现有合同价,如交易参考价低于现有合同价格,按交易参考价执行,如交易参考价高于现有合同价格,执行现有合同价。价格如有变化,每季度调整一次)。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整机设备质保5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服务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等额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履约保证金转换成质保金。质保期内设备未出现质量问题且采购人履行了售后服务承诺的,1年期满后中标人无息返还50%履约保证金;2年期满后中标人无息返还40%履约保证金;5年质保期满后中标人无息剩余返还10%履约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一)中标人逾期交付或者安装产品的,应按照逾期交付或安装产品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解约赔偿金。
(二)如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问题导致产品使用者或者第三人损伤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三)中标人因相关资质问题或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被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追偿。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其他
(如果有)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一)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一)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一)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2.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渝财规〔2022〕4号),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实施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替代以下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的签字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部分(65%)65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65分。2.扣分条款:2.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2.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标注的部分除外】,不加分。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售后服务(5%)21.售后服务机构装备,根据为满足售后服务所配备的装备情况评审,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32.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部分(65%)65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65分。2.扣分条款:2.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2.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标注的部分除外】,不加分。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售后服务(5%)21.售后服务机构装备,根据为满足售后服务所配备的装备情况评审,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32.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
(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二)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六)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http://www.cqgwzx.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成交结果公告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技术及质量要求 | |||||||
二、商务要求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二)所提供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报价要求、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
网址:邮编:
联系人:
年月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年月日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技术需求 | 技术应答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技术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二)所提供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报价要求、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项目名称:吊桥
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二〇二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
四、磋商有关说明-3-
(四)投标保证金-4-
五、其它有关规定-4-
六、联系方式-5-
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6-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6-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6-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
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0-
二、报价要求-10-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
四、付款方式-11-
五、知识产权-11-
六、其他-11-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2-
二、评审标准-14-
三、无效响应-15-
四、采购终止-16-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
一、磋商费用-17-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
三、磋商要求-17-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
五、成交通知-19-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
七、签订合同-20-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1-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2-
一、经济部分-23-
二、技术部分-25-
三、商务部分-26-
四、资格条件-27-
五、其他资料-29-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吊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1 | 吊桥 | 4 | 台 | 24 | 1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采购预算2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所提供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须具备产品制造商认可的经销资格;
2、所提供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3、所提供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提供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2月17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http://www.cqgwzx.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谈判现场现金交纳,用信封密封好后写上供应商名称或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磋商结束后,未中标者可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退还。
(五)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歌乐山院区医学装备科办公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七)谈判开始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谈判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http://www.cqgwzx.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联系人:邓智慧
电话:023-65500157
传真:023-65503066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
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产品名称(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吊桥 | 4套 |
技术及质量要求
说明:“※”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一)技术参数要求:
1.吊塔结构需采用模具化生产、一次挤压成型、模块化拼接、无外露螺丝钉,流线型设计,国标6063和6005高强度铝合金材质。提供型材材质检测报告复印件。
*2.吊塔表面采用静电喷涂环保粉末材料工艺;亚光无眩目感;禁止采用油漆,烤漆等非环保材料工艺。提供喷涂材料材质检测报告复印件。
※3.吊柱(功能箱体):双柱体结构,物理性气电分离设计,气体和强/弱电源终端分别安装于不同的吊柱上,安装面板各朝向不同的方向(提供吊柱设计图及实物照片)。
4.仪器平台:采用铝合金型材,双层隔板中空设计,单层隔板厚度≥3mm,不采用钢板,镀锌板等易锈蚀材质,净载重≥140kg。两侧配有截面为20mm×10mm的不锈钢边轨,可挂载其它设备,摆放高度可调节。提供仪器平台截面实物照片及承重测试报告复印件。
5.抽屉:采用全铝合金型材拼接结构,不采用塑料、镀锌板等其它材质,带阻尼式自动吸附功能。安装于仪器平台底部,净载重≥23kg。
6.网篮:不锈钢材质,净载重≥15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尺寸≥280×150×110(mm)。
7.伸展臂:采用铸造铝合金设计,承重≥35kg,各关节配有阻尼装置,可调节阻尼大小,管线槽与伸展臂一体化。(提供具有管线槽的伸展臂实物图片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承重检测报告复印件)。
8.输液架:采用不锈钢材质。高度位置可调节。可挂输液泵或推注泵3套以上。具有防滑落装置。顶端配一套可阻尼伸缩,并能在任意可调高度锁定的盐水瓶(袋)挂架,配四个盐水瓶(袋)挂钩。
*9.气体终端:需六滚珠设计,德标制式,接口颜色以及形状不同,有通、断、拔三种状态,能带气维修,无故障插拔五万次,安装于气体功能吊柱专用面板上(提供第三方气体终端插拔次数检测报告复印件)。
10.电源插座:(3+2)五孔国标插座,有防误插保护装置,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罗格朗、施耐德等,插拔次数≥20,000次(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1.网络接口:有接口防尘罩,品牌:罗格朗、施耐德等合资或进口知名品牌,安装于强/弱电吊柱专用面板上。
12.所有气管为医用专用气体管路,符合医疗级标准,无异味,符合ISO5359-2014认证,为PVC三层管设计,内层为食品级材料,中间层为聚酯线加强层,坚韧性强,无毒性,符合生物相容性要求。(提供ISO5359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生物相容性测试报告复印件)。
13.医用吊塔系统需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14.产品通过ISO11197:2019医用电气设备医用配供装置的专用要求检测、EN60601-1-2及EN60601-1国际安规检测、符合RoHS环保指令及吊塔四倍承重系数安全负载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检验报告复印件)。
15.吊塔防护等级应符合IEC60529中的IP40的规定,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6.吊塔预埋件具有安全检测报告,承重≥3500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7.吊塔外壳防火等级为UL94-V0级,以确保使用安全,并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8.所有吊塔上承载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线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
19.吊塔的预埋件可采用膨胀螺栓连接固定或焊接式。
20.选配(吊柱箱体升级设计):可配置移动式电源插座,在不拆卸吊塔的情况下,装机后及使用过程中可根据临床需求随时增加电源插座数量,也可随时灵活调节电源插座高度位置。(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21.每套吊桥至少预留1个检修口和检修阀门(氧气、压缩空气、负压吸引、电源)。
(二)每套配置要求
1.干湿分离吊桥
*1.1横梁1套:采用内藏式直线滑动导轨(提供实物图片),长度2.8米,实际尺寸根据安装现场订制,承重≥400kg,横梁上配有二套气缸式刹车装置(提供实物图片)。
1.2横梁配LED反射式照明灯:安装于横梁顶部中央,三色温可调:2700k、4200k、5700k,亮度(500mm距离处):0-10000(lux),LED光源采用知名品牌(提供实物图片)。
2.干区:
*2.1吊柱1套:长度≥1.2米,左右平移距离≥0.6米,旋转角度≥350度,承重≥400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机械阻尼刹车装置,双柱体竖直式,气电分别安装于独立的柱体上。
2.2仪器平台3层:铝合金型材结构,有效搁置尺寸≥500mm×500mm,净承重≥140kg,有固定小型的医疗仪器不锈钢边轨。
2.3抽屉1个:采用铝合金型材拼接结构,带阻尼式自动吸附功能,尺寸≥450×440×180(mm)。
2.4网篮1个:不锈钢材质,净载重≥15kg,尺寸280×150×110±2(mm)
2.5气体终端5个:德标,氧气2个、压缩空气1个、负压2个
2.6电源插座8个:国标五孔插座。
2.7网络接口2个:RJ45六类八蕊。
2.8接地端子2个
2.9管线整理夹2个。
2.10气体插头5个:德标,氧气2个、压缩空气1个、负压吸引器及插头2套
2.11所配置的附件可以按照用户要求灵活更换(增加或减少)。
3.湿区:
*3.1吊柱1套:长度≥1.2米,左右平移距离≥0.6米,旋转角度≥350度,承重≥400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机械阻尼刹车装置,双柱体竖直式,气电分别安装于独立的柱体上。
3.2仪器平台1层:铝合金型材结构,有效搁置尺寸≥500mm×500mm,净承重≥140kg,有固定小型的医疗仪器不锈钢边轨。
3.3抽屉1套:采用铝合金型材拼接结构,带阻尼式自动吸附功能,尺寸≥450×440×180(mm)。
3.4输液架1套:不锈钢材质,可挂输液泵或推注泵,具有防滑落装置。顶端配一套可阻尼伸缩,并能在任意高度锁定的盐水瓶挂钩。配双关节伸展臂1套.
3.5气体终端4个:德标,氧气2个、负压吸引1个、压缩空气1个
3.6网篮1个:不锈钢材质,净载重≥15kg,尺寸280×150×110(mm)
3.7电源插座8个:国标五孔插座。
3.8接地端子2个。
3.9网络接口1个。
3.10呼叫接口1个。
3.11管线整理夹2个。
3.12气体插头4个:德标,氧气2个、压缩空气1个,负压吸引器及插头1套。
项目商务需求
说明:“※”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交货地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指定地点即重庆巴南区南彭街道。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若设备属于计量器具,采购人将邀请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计量检定,对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更换新设备检测合格后才进行验收,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设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注明进口产品是否免税,免哪些税)、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二)本次耗材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均通过药重庆药交所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并实行价格双控原则(即产品价格不得高于重庆药交所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参考价和现有合同价,如交易参考价低于现有合同价格,按交易参考价执行,如交易参考价高于现有合同价格,执行现有合同价。价格如有变化,每季度调整一次)。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整机设备质保5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服务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等额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履约保证金转换成质保金。质保期内设备未出现质量问题且采购人履行了售后服务承诺的,1年期满后中标人无息返还50%履约保证金;2年期满后中标人无息返还40%履约保证金;5年质保期满后中标人无息剩余返还10%履约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一)中标人逾期交付或者安装产品的,应按照逾期交付或安装产品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解约赔偿金。
(二)如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问题导致产品使用者或者第三人损伤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三)中标人因相关资质问题或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被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追偿。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其他
(如果有)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一)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一)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一)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2.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渝财规〔2022〕4号),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实施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替代以下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的签字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部分(65%)65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65分。2.扣分条款:2.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2.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标注的部分除外】,不加分。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售后服务(5%)21.售后服务机构装备,根据为满足售后服务所配备的装备情况评审,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32.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部分(65%)65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65分。2.扣分条款:2.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2.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标注的部分除外】,不加分。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售后服务(5%)21.售后服务机构装备,根据为满足售后服务所配备的装备情况评审,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32.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
(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二)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六)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http://www.cqgwzx.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成交结果公告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技术及质量要求 | |||||||
二、商务要求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二)所提供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报价要求、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
网址:邮编:
联系人:
年月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年月日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技术需求 | 技术应答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技术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二)所提供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报价要求、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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