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告资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18.46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fl2023-0801
预算金额218.46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通告资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 FL 2023-08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
2.2招标内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含外立面装饰、内部装饰(含水电工程和旧房拆除费)、消防改造、弱电及综合布线、空调工程及新风系统等工程; 配套工程含监控、远程监控、110报警、LED、室内外标识、电梯、结构加固、电力增容等。(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为准);
2.3装修面积:585.7㎡;
2.4预计工期60日历天(含前期向当地公安、消防、质检等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的报建、质检及验收工作,并取得验收合格证等);
2.5项目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088号;
2.6招标控制价:2184603元;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1.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企业及法人高管无涉黑、无行受贿等违法乱纪事件。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工行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3.2公正性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不允许授权多个委托人投标同一项目。
3.3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的证照。
3.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能够取得当地消防和安防验收合格手续。如不能履行承诺,将不予决算,并纳入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
3.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内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并提供廉洁承诺书);(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未被工行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3.6财务能力要求
3.6.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至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3.6.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8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6.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8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7其他要求
3.7.1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2投标人拟派出的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8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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