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合肥国际陆港项目(一期)物业服务项目 | ||
项目法人: | 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九顶山与淮南路拐角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庐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庐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09-08 16:07:02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国际陆港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庐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020-340103-53-03-023940
1.4 招标人: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国际陆港项目(一期)物业服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WZ0205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FWZ02050
2.5 招标项目地点:庐阳区淮北路以北、故黄路以西,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项目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1895平方米,含海关卡口1个,综合楼1栋(地上部分约28488平方米,地下室约11480平方米),仓库3栋约1.19万平方米(铁路物资仓库、拆拼箱库、海关监管),室外集装箱堆场约30000平方米,项目绿化面积约10000平方米
2.7合同估算价:300万元/年
2.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 2023年6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9 服务期限:服务承包期为1+2年。壹年合同期满后,如果中标人每年度的服务达到招标人的各项考核目标,由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内容、价格等不予调整。如果综合评价结果不达标,招标人无责解除与中标人的合作
2.10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保洁、保安、绿化养护、外墙清洗、消杀、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日常维护维修,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日常维护维修,通风空调、电梯日常维护维修,会务服务等方面内容;负责能耗控制,高、低压配电房24小时值班和巡视;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检修、维保、年检等工作;负责配合招标人停车场车位运营管理等其他多种经营业务的开展工作;负责合肥北货场强弱电设施设备巡检维护工作
2.11项目类别: 服务
2.12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非居住建筑类项目物业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平方米。
注:本项目非居住建筑类项目仅指机场、车站(火车站(含高铁站)、轨道交通)、商场、场馆、办公楼(含写字楼)、工业园、产业园。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9月10日00:00至2022年09月30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277、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创智天地A2栋17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宣友军
电 话:0551-65175952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7、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3375721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62540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国际陆港项目(一期)物业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BFFWZ02050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国际陆港项目(一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FWZ02050
一.投标人疑问
答:该评分项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48页投标人信用评分标准中:“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评定等级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评定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最高等级的,得2分;最高等级以下的,得1分;未评定的,不得分。”
我们认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结果不一,况且有的省、市此项工作尚未开展;如;安徽省、合肥市等。因此该评分项带有地域偏向性,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及《合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有关规定的精神;有失公平、公正。
建议修改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评定等级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被行政主管部门及物业管理协会评定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最高等级的或在全国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取得AAA级信用企业证书的,得2分;最高等级以下的,得1分;未评定的,不得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3.招标文件第46页评分细则中2.2.3(1)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称号和荣誉奖项“1.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评选的“物业管理综合实力百强”(或“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 TOP100”)称号的,根据排名进行评审:排名 1 名(含)至 10 名(含)的得 1 分,排名 11 名(含)至 20 名(含)得 0.5 分,21 名以下不得分。”
事实依据:这样的设置明显倾向于大型物业公司,对广大中小企业物业公司不公平,相悖于国家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建议删除本项评分。
答:此项删除,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
4.招标文件第48页评分细则中2.2.3(1)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信用“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评定等级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评定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最高等级的,得 2 分;最高等级以下的,得 1分;未评定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2022年3月22日才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房[2022] 12号的文件,本项设置明显倾向于合肥市以外物业公司。建议删除本项评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5. 招标文件第50页评分细则中2.2.3(1)商务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
人(项目经理)资质及业绩“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证书之一:(1)人社部门或物业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事实依据:2016年6月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6/13/content_5081742.htm)已经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取消,由准入类变更为水平评价类,只要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都能进行相关的证书申报、考试及发证工作,不仅仅限于物业协会。建议修改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证书之一:(1)物业管理员(师)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2)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最多得 2 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6.招标文件第51页 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资格中“1.拟派驻本项目其他人员资格:(1)拟派项目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或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 2 分,满分 2 分;”暖通工程是否予以认可?
答:具有暖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予以认可。
答:该评分项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若投标人对本补疑内容有疑问,请于2022年9月22日17时30分前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本补疑全部内容。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P48页投标人信用评分标准原内容为“
投标人信用 |
2分 |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评定等级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评定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最高等级的,得2分;最高等级以下的,得 1分;未评定的,不得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评价证书或批复的扫描件或网上公示截图。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评价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多次获得评定等级的,以最高等级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
”
现变更为:“
投标人信用 |
2分 |
投标人具有: (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评定等级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评定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最高等级的,得2分;最高等级以下的,得 1分;未评定的,不得分; (2)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全国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取得AAA级信用企业证书的,得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评价证书或批复的扫描件或网上公示截图。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评价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多次获得评定等级的,以最高等级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3.本项满分2分,仅计取一个证书(或评价)得分; 4.投标人自行承诺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信用等级是否为该信用等级颁发单位的最高等级(格式自拟)。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对其信用等级进行核查,若存在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
”
2.本项目招标文件P46页中投标人称号和荣誉奖项原内容为“
投标人称号和荣誉奖项 |
5分 |
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评选的“物业管理综合实力百强”(或“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 TOP100”)称号的,根据排名进行评审:排名1名(含)至10名(含)的得 1 分,排名 11名(含)至20名(含)得 0.5 分,21名以下不得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是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 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 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 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须体现企业排名,如无法体现的可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版的《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中有关企业排名页的扫描件。 4.如为投标人所属集团公司获奖,除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投标人集团公司与投标人的100%全资控股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2.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承担的非居住建筑类物业管理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4分。 注: 1.同一业绩获多个奖项的不重复计分,仅以最高级别计取一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否则不予认可(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 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 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 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本项目非居住建筑类项目仅指机场、车站(火车站(含高铁站)、轨道交通)、商场、场馆、办公楼(含写字楼)、工业园、产业园。 |
”
投标人称号和荣誉奖项 |
4分 |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承担的非居住建筑类物业管理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4分。 注: 1.同一业绩获多个奖项的不重复计分,仅以最高级别计取一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否则不予认可(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 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 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 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本项目非居住建筑类项目仅指机场、车站(火车站(含高铁站)、轨道交通)、商场、场馆、办公楼(含写字楼)、工业园、产业园。 |
3. 本项目招标文件P46页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及业绩原内容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及业绩 |
5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证书之一: (1)人社部门或物业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2)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 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2.自 2017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非居住建筑类项目的物业服务业绩(拟任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1)5万平方米≤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的,得1.5分; (2)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得3分; (3)其余不得分。 注:1.本项仅计取1个业绩,最高得3分。 2.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5.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6.本项所指非居住建筑类项目仅指机场、车站(火车站(含高铁站)、轨道交通)、商场、医院、学校、场馆、办公楼(含写字楼)、工业园、产业园。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及业绩 |
5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证书之一: (1)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 (2)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 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2.自 2017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非居住建筑类项目的物业服务业绩(拟任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1)5万平方米≤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的,得1.5分; (2)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得3分; (3)其余不得分。 注:1.本项仅计取1个业绩,最高得3分。 2.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5.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6.本项所指非居住建筑类项目仅指机场、车站(火车站(含高铁站)、轨道交通)、商场、医院、学校、场馆、办公楼(含写字楼)、工业园、产业园。 |
4.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增加:“
投标人综合实力 |
1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得0.5≤F≤1分;良好得0.3≤F<0.5分;一般的0.1≤F<0.3分。 |
”
5. 本项目招标文件P43页原内容为“
2.2.1 |
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42分 (2)技术部分:38分 (3)投标报价:20 分 |
”
2.2.1 |
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41分 (2)技术部分:39分 (3)投标报价:20 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庐阳区工投创智天地A2栋17楼
联系人:宣工
电 话:0551-6517595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7;66223831
2022年9月21日
补疑1.pdf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国际陆港项目(一期)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2BFFWZ0205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9月30日
合肥国际陆港项目(一期)物业服务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通和佳苑(易居时代公寓)1幢、2幢1#1901室-1905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肆拾万肆仟柒佰叁拾玖元陆角(¥2404739.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09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工投创智天地A2栋17楼
联系人: 宣友军
联系方式:0551-6517595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宏 联系电话:0551-66223277、66223831
公示期: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08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候选人公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
合肥国际陆港项目(一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合肥国际陆港项目(一期)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三、立项批文名称:庐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020-340103-53-03-023940
四、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1895平方米,含海关卡口1个,综合楼1栋(地上部分28488平方米,地下室11480平方米),仓库3座约1.19万平
方米(铁路物资仓库、拆拼箱库、海关监管),室外集装箱堆场约30000平方米,项目绿化面积约10000平方米。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保洁、保安、绿化养
护、外墙清洗、消杀、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日常维护维修,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日常维修,通风空调、电梯日常维护,会务服务等方面内
容;负责能耗控制,高、低压配电房24小时值班和巡视;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检修、维保、年检工作。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年8月
八、联系人:余经理 联系电话:0551-65175952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