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丰县】咸丰县高乐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二、三标段)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xf-202402qt-002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家友157272685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8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高乐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二、三标段)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F-202402QT-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高乐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二、三标段)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 建设规模:拟对咸丰县高乐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二、三标段)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改造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及消防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建筑工程、燃气工程、公服设施等内容。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拟对咸丰县高乐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高乐山镇的8个片区分为三个标段进行改造, 一标段包括一中、龙泰片区和楚蜀大道西南片区;二标段包括 瓦场坝片区、观音桥片区,梨园路片区,和东门沟片区;三标 段包括解放路东北片区、二道河片区和新桥片区,改造涉及51 个小区,2630栋,总户数10719户,总建筑面积119.0659万 平方米。)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改造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及消防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建筑工程、燃气工程、公服设施等内容。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8。 其中:/。 | ||||||||||||||||||||||
2.3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投标无效。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8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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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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