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门县湘佳学校西侧公共绿地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7.4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m601-20230105-118229
预算金额77.47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耀军0736-51550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6
公告正文
索引号: SM601-20230105-118229 发布机构: 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日期: 2023-01-05 主题分类: 招投标信息
关键词:
来源: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3-01-05 【字体:

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石门县湘佳学校西侧公共绿地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石门县湘佳学校西侧公共绿地改造工程项目;

(二)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委托代理编号:TRZB-常ZC23121;

(五)供应商来源:网上公开征集;

(六)招标/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分包号

包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保证金(元)

第1包

石门县湘佳学校西侧公共绿地改造工程项目

该工程位于石门县内,为石门县湘佳学校西侧公共绿地改造工程,主要为沥青车道、透水砖人行道、绿化等项目。

774728.00

0.00

(七)招标/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

目号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第1包

石门县湘佳学校西侧公共绿地改造工程项目

该工程位于石门县内,为石门县湘佳学校西侧公共绿地改造工程,主要为沥青车道、透水砖人行道、绿化等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相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履行保修承诺(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日)完成;

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验收标准;

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签订采购合同时具体约定;

4、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第1包

2.1本包仅限中小企业参标;

2.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文件售价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00 元,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支付;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06日起至 2023年01月12日止;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单位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原件到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石门县楚江街道澧阳东路税务楚江宿舍四楼)购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时间段: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二)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石门县财政局院内副楼四楼;

(一)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交纳保证金;

(二)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查验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查验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至磋商现场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资料需为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后递交响应文件,出席并自始至终参加磋商会议;否则,视为对磋商程序的认可;

(三)响应文件(含纸质文档和U盘电子文档)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于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签署的招标/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且不得确定该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作出承诺)。也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拆分转包给他人;

(五)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时间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一)招标/采购人: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德市石门县兰香路石门二中南侧约270米投资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736-5155330。

(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368号CTA财富中心12010房;

联系人:杨耀军;

电 话:0736-515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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