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dyn-2023-017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青岛市盲校
招标联系人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硕0532-5870338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青岛市盲校低视力制图教学、学习设备采购项目



青岛市盲校低视力制图教学、学习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自行采购文件

人:青岛市盲校

代理机构: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QDYN-2023-017

期: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PAGEREF _Toc15314 \h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11092 \h 5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PAGEREF _Toc17676 \h 11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PAGEREF _Toc6106 \h 11

2.其他规定 PAGEREF _Toc30082 \h 12

采购需求 PAGEREF _Toc30852 \h 13

1.项目说明 PAGEREF _Toc254 \h 13

2.采购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PAGEREF _Toc17088 \h 13

3.商务条件 PAGEREF _Toc31962 \h 15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PAGEREF _Toc23959 \h 17

1.相关要求 PAGEREF _Toc9903 \h 17

2.评分标准 PAGEREF _Toc46 \h 17

3.说明: PAGEREF _Toc12621 \h 19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4423 \h 20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PAGEREF _Toc21185 \h 20

2.合格的供应商 PAGEREF _Toc30669 \h 20

3.保密 PAGEREF _Toc25390 \h 20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PAGEREF _Toc3243 \h 20

5.踏勘现场 PAGEREF _Toc7106 \h 21

6.询问 PAGEREF _Toc8325 \h 21

7.偏离 PAGEREF _Toc15894 \h 21

8.履约担保 PAGEREF _Toc23561 \h 21

9.采购代理服务费 PAGEREF _Toc28591 \h 22

10.磋商文件 PAGEREF _Toc14320 \h 22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PAGEREF _Toc12933 \h 23

12.响应报价 PAGEREF _Toc29163 \h 25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PAGEREF _Toc27318 \h 26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PAGEREF _Toc19982 \h 26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PAGEREF _Toc8908 \h 26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PAGEREF _Toc12405 \h 26

17.磋商保证金 PAGEREF _Toc2880 \h 27

18.质疑 PAGEREF _Toc14650 \h 28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PAGEREF _Toc22314 \h 29

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 PAGEREF _Toc7413 \h 30

1.开启响应文件程序 PAGEREF _Toc26415 \h 30

2.开启响应文件 PAGEREF _Toc1628 \h 30

3.磋商小组 PAGEREF _Toc32053 \h 31

4.评审程序 PAGEREF _Toc29116 \h 33

5.评审 PAGEREF _Toc18020 \h 33

6.澄清有关问题 PAGEREF _Toc14689 \h 33

7.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审 PAGEREF _Toc13947 \h 34

8.成交 PAGEREF _Toc557 \h 35

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PAGEREF _Toc18053 \h 35

10.响应无效 PAGEREF _Toc29160 \h 36

11.废标 PAGEREF _Toc31338 \h 37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PAGEREF _Toc9491 \h 37

13.违法违规情形 PAGEREF _Toc27645 \h 37

14.违规处理 PAGEREF _Toc18494 \h 38

纪律要求 PAGEREF _Toc20333 \h 40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PAGEREF _Toc6456 \h 40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PAGEREF _Toc17476 \h 40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PAGEREF _Toc30349 \h 40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PAGEREF _Toc8024 \h 40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PAGEREF _Toc6195 \h 41

1.签订合同(待采购完成后统一签订) PAGEREF _Toc32096 \h 41

响应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8784 \h 42


第一章 磋商公告

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盲校的委托,对青岛市盲校低视力制图教学、学习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QDYN-2023-017

2.项目名称:青岛市盲校低视力制图教学、学习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青岛市盲校低视力制图教学、学习设备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市盲校校园网上发布。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时间期限:自2023年2月23日起至2023年3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创业大学综合楼1011室

7.3方式:请持下列证件购买磋商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4售价:每套300元整,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缴纳,售后不退;

7.5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23年3月10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1号楼一楼

9. 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23年3月1014时00分。

9.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1号楼一楼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青岛市盲校

址:西海岸新区拥军路1107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主任

话:0532-85118577

10.2代理机构: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青岛市李沧区创业大学综合楼1011室

电子信箱:qdyinuoxiangmu@126.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硕

话:0532-58703381

2023年2月22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青岛市盲校

2

采购代理机构

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青岛市盲校低视力制图教学、学习设备采购项目

4

分包情况

不分包

5

资金来源

已落实

6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

响应有效期

自响应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9

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定额

金额:¥3000.00

方式:现金、转账或电汇等方式

开户名称: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世园支行

银行账号:207836749064

1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人依法依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

13

响应截止时间

20233101400分

1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15

响应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16

响应报价的次数

各供应商均有二轮磋商报价机会,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第一轮报价即为响应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

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17

进口产品响应报价

不允许

允许,产品名目清单:

18

样品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磋商文件中带“※”标注的货物为供应商开标时应提供的样品。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3.送样截止时间:

4.送样送达地点: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拒绝接收

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样品并做好展示,样品不能有供应商的标识及品牌。

6.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电源线等一切辅助设备),届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

7.宣布评标结果前,供应商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供应商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评标委员会已经确定供应商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可以进行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宣布评标结果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中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说明: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样品、服从现场工作管理的,样品评分项将被扣分或按“0”分处理。

19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

20

响应文件编制装订

1.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胶装成册,共两册。

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

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

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21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3.“响应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2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

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3.电子版响应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格式:PDF格式;介质:U”盘或者光盘。

23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三个密封件,分别是:技术文件密封件商务文件密封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包括电子版响应文件)

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对于投多个包的供应商,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密封为一个密封件。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磋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

24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23310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1号楼一楼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地点。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5

开启响应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3101400分。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1号楼一楼

26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共3

2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28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青岛市盲校校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否,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数:

29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不退还。

30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0.1

定义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青岛市盲校校园网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供应商若为非法人单位,可由供应商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负责人”代替其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

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项目需求、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0.2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不允许

允许,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形式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原件或复印件

2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原件或复印件

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原件或复印件

4

采购诚信承诺书

原件或复印件

5

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

6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复印件

7

相应的人员资格证书

复印件

8

社保证明

复印件

9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报告)

复印件

10

获奖证书

复印件

11

相关体系认证证书

复印件

12

评标办法中评分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备注:

(1)开启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第1、2、3、4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其他规定

2.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供应商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待磋商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和响应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1.3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2.采购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序号

名称

单位数量

参数

1

视频屏幕放大器

20台

1. 放大倍数调节方式:无极变倍

2. 放大倍数:大于等于2.5-19倍

3. 屏幕:大于等于7英寸触摸屏

4. 整机重量:小于等于532g(含电池)

5. 摄像头:双镜头(看远与看近)

6. 近景工作距离:小于等于170mm大于等于65,远景工作距离:大于等于5m

7. 模式变换功能:模式大于等于31种色彩显示模式;精简模式提供3种常用色彩

8. 阅读辅助线:支持水平和垂直两种阅读线辅助功能

9.屏幕亮度:最高屏幕亮度≥105cd/m2

10.对比度:≥350

11.手写支架:具有可折叠手写支架

12.可充电锂电池:充满电可持续使用大于等于3.5h

13.画面质量:画面清晰,无暗斑,边缘无毛刺,静止和移动清晰无拖影

14.清晰可视范围:≥800cm

15.具有画面定格和释放功能,具有照片保存功能

16.支持灯光辅助照明功能,灯光辅助照明可进行4级调节

17.按键具有提示音功能,可以选择打开或关闭此功能

18.帧率设置:可调50Hz/60Hz

19.具有省电模式

20.机器设置远近切换键,实现看远看近切换的功能

21.图片数据备份功能:可通过连接数据线,把保存的图片备份到电脑

22.可利用HDMI数据线连接电视机、显示器

*23.具有扫描朗读功能(OCR+TTS),支持10号及以上的文字识别支持0°、90°、180°、270°四个角度文字识别

*24.具有男女声朗读(TTS),具有“快/中/慢”3种语速调节,具有及以上9级音量调节

*25.朗读设置(TTS):支持上一句阅读、下一句阅读、暂停阅读功能

26.具有扫描识别结果输出至屏幕端,可以进行朗读、放大、缩小以及变色处理

27.具有正在朗读文字的区域选中并高亮显示,方便低视患者进行朗读位置跟踪

28.记忆模式:关机后自动保存本次色彩模式、放大倍率、视频输出格式,按键音状态设置及精简或常规模式

29.具有电池电量不足提示功能

2

可移动升降平台

1

1、桌面可调节,操作灵活

2、自由升降,随意调节

3、机械臂可三轴旋转任意调节

4、配有脚轮可轻松移动

5、产品材质:主体采用双重环保绿色板材,升降机构与机械臂选用优质钢材坚固耐用

6产品参数不小于165CM宽65CM高178CM

3

3D图形处理终端

1

1、屏幕尺寸:27英寸

2预装Windows正版软件Windows 11

3、机箱大小:10-20L

4、处理器:intel i7

5、硬盘容量:大于等于512GB SSD

6、内存容量:大于等于16GB

7、支持IPv6:支持IPv6

8、支持阳光读屏软件(专业版)

9、支持TSS软件

10、支持3D建模软件

4

3D图形处理终端(移动)

1台

1、内存容量:大于等于16GB

2、类型:移动工作站

3、支持IPv6:支持IPv6

4、处理器:intel i7

5、屏幕刷新率:60Hz

6、屏幕尺寸:15.0-15.9英寸

7、特性:硬盘可扩展,指纹识别,摄像头物理开关

8固态硬盘(SSD):大于等于1TB

9、支持TSS软件

10、支持阳光读屏软件(专业版)

11、支持3D建模软件

5

触摸图形制作机

1台

1、最大可以制作A3幅面浮图

2、制作一张A4纸,只需10秒钟

3、机器前方有感应器,当纸张送入时可自动处理及停止

4、具备超大散热风扇,急速散热的功能

5、高效低噪,易于操作

6、可制作出高品质的曲线、标志、点字、地图等

6

专用隔音柜

2台

1、有效降低噪音水平至不高于60分贝

2、至少可存放50张纸

3、适用于Everest-D V4、V5型刻印机

4、材质:高效隔音棉、双重环保绿色板材、钢化玻璃、硬铝合金框架

5、产品参数70*35*116.2cm~75*40*120cm

7

盲文转换终端

2台

1、机身材质:金属+复合材质

2、屏幕尺寸:13.0-13.9英寸

3、支持IPv6:支持IPv6

4、处理器:intel i5及以上

5、屏幕刷新率:60Hz

6、系统:预装Windows 11 Office

7、内存容量:大于等于16GB

8显卡型号:intel 集成显卡

9、特性:背光键盘,指纹识别,Wi-Fi 6

10、固态硬盘(SSD):大于等于1TB

11、支持TSS软件

12支持阳光读屏软件(专业版)

8

微课教师课件演示系统

2

1、屏幕尺寸:最大13英寸

2、分辨率:2880*1920

3、类型:二合一平板

4、系统:windows

5、核心数:十核

6、运行内存:大于等于16GB

7、内存容量:大于等于512GB

8、处理器:i7

9、厚度:9.1-11mm

10、支持IPv6


3.商务条件

3.1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一月内交付

3.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3.4验收

3.4.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4.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7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质量保证期

3.5.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3.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6售后服务

3.6.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6.2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3.6.3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4.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

√ 无

有,内容如下: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标注的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

“※”标注的产品为供应商开启响应文件时需提供的样品,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第五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相关要求

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参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

1.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2.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投标报价

3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0。

投标人业绩

3

2019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份得1.5,最高可得3分

须提供项目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质保期

2

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增加3个月1分,满分2分(以商务响应表中的质保期为准)。

投标人实力

5

1)供应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分;

2)供应商须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分;

3)供应商须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分。

提供产品或软件国家级检测中心报告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2

技术部分

响应情况

基本分

5

全部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得5

负偏离

0

非实质性条款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扣完基础分为止。

质量与性能

20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可靠、便于操作,内容全面完善、合理可行、清晰明确,得10-6分;质量较为可靠、比较稳定,内容无缺漏项,描述较为合理、清晰,得5-1分;质量等内容有明显缺漏项,缺乏可行性,描述不清晰,得0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 整体性能高于采购需求性能指标,得10-6分;投标人所投产品整体性能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性能指标,得6-1分;投标人所投产品整体性能指标较低甚至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0 分。

技术措施

15

投标人提供的供货组织方案详细明确、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表述完整,切合实际的,得8-5分;供货组织方案比较明确、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表述较完整,比较切合实际的,得4-1分;未提供0分。

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详细科学,培训方案严谨,得7-5分;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基本满足要求,得4-2分;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一般,培训计划较差的,得1分;未进行描述的得0分。

人员配置、服务响应时间

10

技术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响应时间短,得10-7分。技术人员配置一般、服务响应时间一般,得6-1分。

技术人员配置不合理、服务响应时间长,得0分。

售后服务方案

10

售后服务方案详细明确、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护措施完整的,得10-7分;售后服务方案比较明确、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护措施较为完整的,得6-2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够明确、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护措施一般的,得1分;无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3.说明:

3.1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相关法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

2.1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响应;

2.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5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

3.保密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报价有效期

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

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及答复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7.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10%。

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磋商文件

10.1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审办法;

(6)供应商须知;

(7)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

(8)纪律要求;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响应文件格式;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2.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青岛市盲校校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采购人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

10.2.2投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同时,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10.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青岛市盲校校园网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0.2.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10.2.5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从采购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组成:

11.3商务文件

11.3.1报价函;

11.3.2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

11.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3.4响应报价:

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响应报价(即响应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项不得空缺、删除或修改,也不可用“……”“--”“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供应商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供应商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1.3.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11.3.6商务响应表;

11.3.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11.3.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11.3.9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11.3.10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4技术文件

11.4.1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

11.4.2技术响应表;

11.4.3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11.4.4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4.5货物合格证明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或代理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2.1)技术方案;

2.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2.3)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2.4)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磋商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

2.5)当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3)供应商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4)如果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方案时,应书面征得其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方可使用。

(5)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

11.4.6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2.响应报价

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

12.7开启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书面确认。

12.8唱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价。

12.9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2.10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2.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5.3.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响应文件”或者“撤回响应”字样。

1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其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

17.磋商保证金

17.1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17.1.1磋商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1.2磋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7.1.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7.2.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

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7.3磋商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17.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销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

(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18.质疑

18.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8.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8.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8.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8.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8.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7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下载。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七章 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

1.开启响应文件程序

1.1宣布开启响应文件纪律;

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签到顺序;

1.4供应商相互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开启响应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1.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7开启响应文件结束。

2.开启响应文件

2.1开启响应文件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磋商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

若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监督人员和磋商小组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响应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

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价。

唱价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响应报价。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开启响应文件和唱价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5供供应商代表对开启响应文件过程和开启响应文件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启响应文件的,视同认可开启响应文件结果。

2.6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6磋商小组的职责:

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

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6.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3.7磋商小组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6编写评审报告;

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3.8.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4.评审程序

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4.3资格性审查;

4.4符合性审查;

4.5澄清有关问题;

4.6磋商

4.7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4.8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4.9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4.10编写评审报告;

4.11宣布评审结果。

5.评审

5.1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

5.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响应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

6.澄清有关问题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7.1磋商程序

7.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7.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其重新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章的响应文件。由其授权代表印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印章并附身份证明。

7.2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7.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7.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7.3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8.成交

8.1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2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

8.3以入围方式确定多个成交供应商的,入围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并在磋商活动开始前确定,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确定各供应商排列顺序,依照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

8.4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5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采购监督部门。

8.6磋商小组根据全体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8.7磋商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岛市盲校校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响应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0.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控制价或采购最高限价的;

10.2★”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0.3 对“◆”条款经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人代表确认内容不响应的。

10.4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10.5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10.6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10.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0.9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10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

10.11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的;

10.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13响应文件中项目(标段)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未达到磋商文件最低资格要求的;

10.14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10.15磋商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交、提交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

10.16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10.17供应商报价清单工程量与本磋商文件所附清单工程量不一致的;

10.18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

10.1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未能按照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2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

11.废标

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采购控制价的;

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12.2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违法违规情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

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3.2.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3.3.1采购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

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启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

14.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4.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4.8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14.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待采购完成后统一签订)


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包:第 包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商务文件目录

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

2、响应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

3、报价函(见附件3);

4、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见附件4);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5);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

7、资格证明材料;

8、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9、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10、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

11、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12、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9);

13、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0);

14、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1);

1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见附件12);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见附件13);

17、原创声明(若有)(见附件14);

18、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9、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报价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元)

1

总计

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2: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报价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价(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合计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3:

报价函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姓名)(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报价,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响应文件自开启响应文件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附件4: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③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以上承诺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 标 人: (公章)

日 期:

备注:1.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2.磋商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栏可删除。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姓名)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报价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设备或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成交通知书

合同

验收

报告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8:

商务响应表

报价包:第 包 包名称:

项目

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

交货期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验收

质量保证期

售后服务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9:

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磋商,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响应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响应,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磋商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成交;

三、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磋商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月 日


附件10:

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采购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以及投标内容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 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 (公章) 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 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件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期:


附件14:

原创声明

(单位名称) 郑重声明:本次磋商的 项目的设计(服务)成果,是我单位独立设计(服务)所取得原创成果。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特此声明。

原创作方案主要负责人签名:         

设计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

包:第 包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技术文件目录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货物清单(见附件13);

3、原厂出厂配置表以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4、技术响应表以及产品彩页等图片介绍资料(见附件14);

5、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见附件15);

6、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见附件16)

7、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8、供应商在青岛市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数量以及分布情况;

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0、磋商文件技术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附件13:

货物清单

报价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

型号

性能以及指标

1

2

3

4

5

6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14:

技术响应表

报价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注:

1、供应商应根据报价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磋商小组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供应商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

3、磋商文件技术指标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15: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报价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优惠内容

适用机型

单价

1

2

3

4

5

6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16: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报价包:第 包 包名称: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证书

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劳动合

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17: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第

响应文件 部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20

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时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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