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深海科技城防洪排涝整治项目经理部钢板桩租赁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1101-xj-2024-38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苏凡182712089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2
公告正文
询价编号:CR1101-XJ-2024-381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租赁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租赁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租赁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租赁数量和时间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3)满足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其他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租赁物进场交付时,双方在指定交付地点共同清点租赁物数量,按清点结果确认租赁物数量,以理论重量计算的周转材料必须过磅,作为归还的依据;如出租方因故未到现场清点数量,则以承租方确认的数量为准。出租方多发或误发的租赁物,承租方不予计量。
(2)租赁物退场交付时,双方在合同约定的退场交付地点验收租赁物数量,按双方清点的结果为准确认退货数量。
(3)租赁物进场交付时,如承租方进行取样抽检验收,承租方可采取目测、破检等一切认为必要的检测手段进行检测。如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承租方有权拒收、退货,并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负责将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场并补充同等数量且质量符合标准的产品,因此而产生或增加的费用及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4)租赁物进场交付时,租赁双方如对租赁物质量产生异议,由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如租赁物质量无问题,则检测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租赁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则检测费用及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2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7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70%,依次类推;
(3)剩余货款待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分36个月等额支付。
(4)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原则上70%货款以现金支付,剩余30%货款可以采用银行承兑/E信通/云信支付,但银行承兑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票据贴现成本由乙方承担。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深海科技城防洪排涝整治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郑苏凡 联系电话:18271208904 邮箱:609295956@qq.com
到货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深海科技城防洪排涝整治项目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4年10月30日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租赁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租赁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租期(天) | 备注 |
1 | 拉森钢板桩 | 400*170*16.1mm | 吨 | 3485.22 | 60 | 12m*194根,9m*4830根 |
2 | 钢支撑 | 300*300*10*15mm | 吨 | 177.44 | 60 | 12m*161根 |
3 | H型钢 | H488*300*11*18 | 吨 | 7.43 | 60 | 12m*5根 |
4 | 无缝钢管 | Φ203*12mm | 吨 | 60.37 | 60 | 12m*89根 |
5 | 无缝钢管 | Φ609*16mm | 吨 | 14.04 | 60 | 12m*5根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租赁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租赁数量和时间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3)满足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其他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租赁物进场交付时,双方在指定交付地点共同清点租赁物数量,按清点结果确认租赁物数量,以理论重量计算的周转材料必须过磅,作为归还的依据;如出租方因故未到现场清点数量,则以承租方确认的数量为准。出租方多发或误发的租赁物,承租方不予计量。
(2)租赁物退场交付时,双方在合同约定的退场交付地点验收租赁物数量,按双方清点的结果为准确认退货数量。
(3)租赁物进场交付时,如承租方进行取样抽检验收,承租方可采取目测、破检等一切认为必要的检测手段进行检测。如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承租方有权拒收、退货,并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负责将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场并补充同等数量且质量符合标准的产品,因此而产生或增加的费用及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4)租赁物进场交付时,租赁双方如对租赁物质量产生异议,由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如租赁物质量无问题,则检测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租赁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则检测费用及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2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7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70%,依次类推;
(3)剩余货款待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分36个月等额支付。
(4)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原则上70%货款以现金支付,剩余30%货款可以采用银行承兑/E信通/云信支付,但银行承兑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票据贴现成本由乙方承担。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深海科技城防洪排涝整治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郑苏凡 联系电话:18271208904 邮箱:609295956@qq.com
到货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深海科技城防洪排涝整治项目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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