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彭州市土溪河环线道路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路况调查及桥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69.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4/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2202200055
预算金额75.34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女士028-83413622
中标公司陕西通宇公路研究所有限公司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汇达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69.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彭州市土溪河环线道路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路况调查及桥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4-02 15:22
一、项目编号 | |||
510182202200055 | |||
二、项目名称 | |||
彭州市土溪河环线道路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路况调查及桥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汇达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8号1栋5层15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693000.00元(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路面检测及桥梁检测服务 服务时间:暂定30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范围:(一)土溪河项目新建12座桥梁段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二)磁桂路、红照壁街、东湖路和东升街路进行路面检测服务 (三)土溪河项目3座现状桥梁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检测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检测,提交纸质版成果资料6份不含报送其他主管部门审批和评审所需文件,电子版2份(含PDF版、WORD格式) 服务标准:行洪论证报告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行洪认证和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保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有管辖权的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2)符合现行行洪认证和河势稳定评价标准及规范目录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要求,并顺利通过有关部门技术审查和取得批复(或函复)。 其余检测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初步设计要求。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杜培新,兰辉,祝凤秋(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0395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①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75.34万元;成交金额:69.3万元。②品目:设计前咨询服务;品目编码:C1001;备案号:51018222210200000377。③本项目已按照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需求论证。④监督管理部门:彭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3888323。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⑥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本项目接受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以信用融资方式履约。(2)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信用融资金融合作机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等文件规定。⑦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四川汇达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全权代表)、陕西通宇公路研究所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成员)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 | ||
地址: | 彭州市天府中路14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28-6896183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8341362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女士 | ||
电话: | 028-83413622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免责申明: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