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宁电入湘”(双峰段)定桩放线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37
采购人(全称):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供应商(全称):湖南建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宁电入湘”(双峰段)定桩放线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37
3、项目内容:一、技术服务:1)、规划定桩测量:约4920个(包括踏勘、准备资料、联测条件坐标计算、钉桩、钉方向桩、现场校核、检查验收、整理资料、抄录成果等。);2)、跟踪服务:1年(包括跟踪服务期1年,对沿线附近村民提出的问题进行定桩放线核定等。);二、工程建设:1)、征拆范围放线清表,约79180m2(包括砍青、清表、清障宽1m,包工包料包作物赔偿等。);2)、征拆范围放线挖边沟79180m(包括拉红色塑料线,正确连接边桩,沿所放红线布石灰线,沿所布石灰线挖深、宽各30cm边沟,不便于开挖沟岩石、混凝土段喷红色油漆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服务内容、要求和费用”。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陈军
6、联系电话:15973868803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596097.78元
大写:贰佰伍拾玖万陆仟零玖拾柒元柒角捌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完成中标合同价的50%时,由双峰县电力建设指挥部支付中标合同价的30%作为首期进度款,全部完成时付至中标合同价的80%,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2024 年7 月2日,完成日期: 2024 年 10 月 2 日;总日历天数: 90日历天,跟踪服务为1年。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负责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内容。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方式:(一)供应商履约后,即可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其提出验收申请的时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制定验收方案,并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下达验收通知单,明确验收方式、程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三)验收小组由3人及以上组成并邀请相关行业监督部门一起参与验收。(四)采购人在验收通知单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验收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认真做好个人验收记录,提出个人验收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履约验收书,并签字确认。在验收中发现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和标准履约的,采购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期满后,再次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对需要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的,按照专业检测程序和时限完成验收工作后出具检测报告。(五)履约验收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验收书、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验收标准: 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为评定依据,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7月2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备案单位 壹 份,代理机构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7月2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