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7525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建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景原173689983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6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525001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的宿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设计已经《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批复宿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中邮〔2023〕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江苏省沭阳县重庆南路东侧、通济路南侧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宿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设计项目。建设规模约为32545平方米,其中生产主楼(含配电室)为27895平方米,生产辅助楼3450平方米,汽车坡道1160平方米,门卫室40平方米及设备承载平台等.总投资约19122.80万元。
1.3 设计周期:50日历天,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规划设计方案(文本深度达到甲方及规划部门要求),初步设计通过论证后10日历天内完成管线综合设计并送审,初步设计通过论证后3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及配套工程(含人防、内装、室外景观等各个专业)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并且须满足审图要求,审查合格,同时满足甲方施工招标的时间要求。
1.4 质量要求:
合格,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设计文件的深度必须满足设计任务书以及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进度分期支付服务费。按进度分期支付服务费。方案设计成果通过审查后付合同价的10%;主体施工图纸及附属配套工程图纸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图纸报审配合、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以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土石方、室内外装饰装修、人防工程、弱电智能化、消防系统、幕墙工程、市政管网及自来水管网与红线范围内项目管网连接、给排水、雨污水、暖通系统、电气、安防监控、景观绿化小品、照明、亮化、会议系统、网络、通信、高低压配电、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智能充电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包含车辆引导、标识标线)、燃气、防雷、水(包含消防)电燃气接入公共网、能够正常使用,高压电气(包括开闭所、配电房至电源点内供电外网的电缆及管沟)、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临时建筑、临时用水用电、气体灭火、设备设施以及各项专项设计等红线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整个项目的图纸【含二次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 (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图审费用、设 计变更、各阶段验收、配合发包人报建报表等)】等并审查合格等。如果投标人认为红线图范围内 地形不符合设计要求,就由投标人自行测绘,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4.1.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4.1.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4.1.3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 6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人事证明材料。)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6.8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 其他条件:
4.7.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7日 09:00至2023年05月23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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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中建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发展大道60号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19号兴邦商厦1308室
联  系  人:
周顺义
联  系  人:
张景原
电      话:
19102599688
电      话:
1736899839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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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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