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通信、信号、自控安装项目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052022100900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3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 2022-11-2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通信、信号、自控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430105202210090020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相关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通信、信号、自控安装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2年10月22日17:00时)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若被认定具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采取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处罚:(一)给予没收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二)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招标人项目投标。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为2022年121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二、主动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部分“备注内1.4考核依据和期限”补充如下:

国家级奖项计分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730天;标准化工地和省级奖项计分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5天。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考核依据

考核期限

鲁班奖

中国建筑业协会

(1)《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

(2)《关于表彰〈20XX~20XX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决定》

730天

国家优质工程奖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1)《20XX-20XX年度第X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入选工程名单公告》

(2)《关于表彰20XX-20XX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决定》

730天

芙蓉奖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名单的通知》

365天

湖南省优质工程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湖南省优质工程名单的通知》

365天

标准化工地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

《关于公布20XX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名单的通知》

365天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XX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名单的通知》

365天

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的通知》

365天

其他获奖

三星绿色建筑标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的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为准

365天

二星绿色建筑标识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XX年度第X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通知》

365天

绿色施工工程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湖南省20XX年度第X批绿色施工工程的通知》

365天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20XX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的通报》

365天

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

湖南省园林协会

《关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名单的通知》

365天

鲁班奖的公布文件和决定文件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鲁班奖的考核期限应当从公布文件发布时间开始计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入选文件和决定文件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考核期限应当从入选文件发布时间开始计算。

三、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一)商务部分

问题一:

1、招标文件P17中“4.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 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 —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平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请问:符合招标文件P16-10.1.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大型铁路业绩,按照上述平台规定,是不能备案的;且无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和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铁路业绩可否只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验收报告、业主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即可?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为“在中国境内己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960万元(14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通信工程安装绩、在中国境内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930万元(13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信号工程安装业绩”。铁路相关业绩不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且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告通知:“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21〕107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21〕234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与评标活动中类似工程业绩查询工作,保证招标投标活动顺利进行,经研究,对网上业绩查询渠道做出以下调整”“三、外省业绩查询应当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湖南省智慧住建云”网站不再提供外省业绩录入和查询渠道”。因此建议:可否在“10.1.1中4.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一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后增加“如在前述平台查询不到的,可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的截图或扫描件”?

3、商务部分问题:1、招标文件第17页10.1.1中(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因该平台管理房建与市政相关项目,我公司计划参与本工程的业绩是铁路相关项目,故未在此平台录入过项目信息,请问是否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即可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16页类似工程业绩,“轨道交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通信工程安装业绩。”“轨道交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信号工程安装业绩。”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 请问:(1)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采集并不包含高铁或铁路业绩,高铁或铁路招标工程业绩是否可以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页截图? 城际铁路、地铁或轻轨或磁浮招标工程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是否可以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第4条(2)考核依据:……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做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网页截图。经了解项目业绩如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业绩备案,须由项目建设单位申报,且由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项目信息资料填报审核通过后,才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请问:能否取消类似工程业绩在相关网站查询截图要求?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要求、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

如投标人提供的高铁、铁路、城际铁路、磁浮招标工程业绩,无法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则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页截图,其他业绩证明材料不变。

问题二:

1、招标文件P18中对投标人获奖要求偏高,通过梳理近两年获奖名单,只有极少数企业满足该要求,奖项设置有很强的倾向性。 请问:可否删除招标文件中的企业获奖加分要求,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评标办法中投标奖项得分设置过多,有特定的倾向性嫌疑,能否进行一些优化删减?

3、招标文件P43页“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中投标企业奖项累计评分9分需国家级奖项和省级奖项各2项,投标企业标准化工地累计评分4.5分需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和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各15项。在符合招标公告“2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满足招标文件“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奖项满分评审的企业可能仅一至两家(经颁奖单位官网查询仅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具备评审奖项),招标文件P43页“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奖项和优良工地的评审设置是否过多而不利于更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可否修改“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奖项和优良工地的评审?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投标企业奖项-国家级奖项”条款,最高得分达到5分。地铁系统标一般均以参建单位参评国家级奖项,独立承建获得该奖项的单位均为国内的三大电化局。作为处级电务企业独立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均没有。该条款分值较大,对三大电化局有较明显的优势,使得该项目参与单位不能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特建议招标人能修改该条款,降低国家级奖项的分值。

5、P44 1.5.1奖项(1)……“以专业资质获得的奖项和以参建单位获得的奖项均不予计分。承建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1/2计取。”

P44 1.5.1奖项(2)“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奖项计分。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

针对(1)问题1:我们了解到专业工程以专业资质获得的奖项多为参建单位获奖,而专业工程以同专业资质获奖为承建单位的企业在全国范围仅有少数几家具备,全国范围内的单位内几乎没有。根据招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议修改为“以专业资质获得的奖项或以参加单位获得奖项均予以计分”。

针对(2)问题2:“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奖项计分。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请问专业工程以同专业资质获得奖项的单位,如是以参建单位的获奖的奖项是否能予以加分。

6、评标办法2.2.4(2)/1.5加分规则/1.5.1奖项/“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奖项计分。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获奖文件中无法分辨专业类别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不予计分。是否可以认为以相同专业资质招标的专项工程获得的奖项,并且获奖文件中还明确了专项工程名称的才可以加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设置的奖项及个数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21〕107号)要求进行设置。

招标文件P44 1.5.1奖项(1)……“以专业资质获得的奖项和以参建单位获得的奖项均不予计分。承建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1/2计取”,适用于招标工程为总承包工程。本次招标为专业工程,以上条款不适用于本次招标。
本项目奖项计分依据按招标文件P44 1.5.1奖项(2)“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奖项计分。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的规定执行。即仅对投标人以“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接铁路电务专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获得的相应奖项予以计分,其余不予计分;

承建单位、参建单位获奖的奖项可予以计分,但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和下列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获奖文件(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须体现其单位名称和获奖项目名称,能证明其以“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接铁路电务专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的,获奖项目方可予以计分。

如投标人提供的获奖文件(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中无法分辨或无法证明或无法证明的,以及以“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接铁路电务专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是与总承包工程一并申报奖项,获奖名单中不能体现铁路电务工程专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名称的,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同时提供获奖的专业工程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的网址及网站截图,能够证明其是以“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接铁路电务专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的。
若以“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承接铁路电务专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非招标工程,投标人无法提供招标公告的,则可以提供获奖项目业主单位(即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中建设单位)出具的以“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承接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替代招标公告,证明必须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否则业主证明不予认可。
上述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或无法证明的,不予计分;
获奖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均按标准分值计取。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

问题三:

1、P9 2.8.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的书面承诺,请问此承诺是否是第八章 三、投标函附录的第12条?

2、P12 1.4.1第6条其他(1)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的书面承诺,投标函中并无相应承诺,是否自行添加或附后一个相关承诺的附件?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的书面承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投标函附录的第12条”填写即可。

问题四:招标文件P35第1.13项 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以及P36第1.14项 关于本项目“两型产品”的需求采购承诺,请问以上两项承诺书是否可放在“投标文件 投标函”的“(十二)其他”部分?

回复:招标文件P35第1.13项 廉洁建设、作风建设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以及P36第1.14项关于本项目“两型产品”的需求采购承诺书可以放在“投标文件 投标函”的“(十二)其他”部分。

问题五:

1、第八章 三、投标函附录中的合同条款号没有给出是否无需填写?

2、请问招标编号、标段能否明确?

3、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拟分包计划表若没有是否保留格式,写“无”即可?

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除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部分其他资料(如投标人标准化工地情况)我单位若无法提供能否空着即可?

回复:1、投标函附录中的合同条款号无需填写;

2、招标编号及标段号用“/”表示。

3、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拟分包计划表若没有可保留格式,写“无”即可。

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除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部分其他资料(如投标人标准化工地情况)若投标单位无法提供,此部分资料写“无”即可。

问题六:招标文件P19“10.2.4中2.2进入...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确定投标人数量”,请问“第2种方式”是指(1)-(3)里的(2),还是(2)和(3)?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2.4款,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超过15个时,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确定投标人数量“第2种方式”是指(2)按照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

问题七: 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超过500页是指500张纸还是页码?

回复: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超过500页是指页码。

问题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满足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请问评审加分业绩和资格业绩可以重复计算?即投标人提供了满足评审加分类似工程业绩视为满足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无需单独提供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回复:可以。若投标人提供满足评审加分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可以作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问题九: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因我方部分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报告均不包含工程量清单页(即无法体现通信或信号工程金额),请问另外提供合同清单用以证明通信或信号工程金额是否满足要求?

2、我公司的业绩是央企承建的大型总包地铁安装项目,包括机电、通信、信号、接触网、供电系统等多个单项工程。请问此类业绩需要如何提供资料证明?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无法完全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信息,投标人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外,还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即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中建设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的业主证明(格式自拟),以证明通信安装、信号工程安装部分金额或其他业绩信息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问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部分项目名称为整个工程的名称,如“XX市轨道交通XX号线一期工程”,体现其作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无法显示项目具体名称,请问结合业主证明可否满足招标文件该要求?

回复:属于招标工程,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名称为整工程的名称,如“XX市轨道交通XX号线一期工程”的投标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外,还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属于专业工程分包(未招标)的,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名称为整工程的名称,如“XX市轨道交通XX号线一期工程”的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外,还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即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中建设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的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问题十一:评标办法2.2.4(2)/1.5加分规则/1.5.1奖项,请问获奖项目是否必须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

回复:不需要提供。

问题十二:

1、暗标有无具体格式要求,比如字体、行间距、对图片有无要求,图表中的字体是否有要求。

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格式,包括:字体、字体大小、行间距、是否需要打印封装,施组封面等要求,请明确是否需要统一格式?如需统一请提供格式要求。

回复: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对字体、行间距、图片以及图表中的字体无要求,无需打印封装,无封面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节 施工组织设计格式(暗标)”的“(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制作要求”进行制作。

问题十三:本项目属于专业工程施工发包,信用评价和安全质量是否统一按

照满分计?

回复:本项目为专业工程招标,信用评价和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均按100分计取。

问题十四: 招标文件P175“(二)投标函附录 4保修要求”的约定内容是否按照招标文件P12第1.3.3项的保修要求填写?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P12第1.3.3项的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中的保修要求进行填写。

问题十五:请问本项目是施工总承包招标还是专业工程招标?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是专业工程招标。

问题十六:招标文件P1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评审加分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为0,招标文件P46,5.2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0-1个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纳入评审。前后评审标准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回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问题十七:招标文件P43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表,最高分汇总得分为79.5分,请问分值设定是否有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八:由投标人的上级公司名义中标,具体施工任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下级子公司(投标人)负责施工,请问:此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材料(体现具体实施单位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单独发包轨道交通专业工程类似业绩,是由投标人的上级公司名义中标,具体施工任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下级子公司(投标人)负责施工,此类业绩不予认可。

属于依法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业绩,按照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该类业绩可予以认可。

问题十九:请问项目经理是否需要答辩?

回复: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不需要答辩。

问题二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资料,只需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的书面承诺,电子标制作模块中,关键岗位人员表,是否上传承诺书即可?

回复: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资料,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的书面承诺。关键岗位人员表提供项目经理的相关信息即可。

(二)技术部分

问题二十技术部分问题:1、请问能否提供拟开工时间,以方便进度计划安排?2、招标文件P6,1.3工期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个月内完成。为保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编制合理,能否明确总体工期计划、计划开工日期及关键施工节点? 3、能否提供计划开竣工日期,以便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4、招标文件未明确安全目标,请问能否提供安全目标?

回复:全线电通时间为2023年9月,试运行时间为2023年12月。投标人按此时间自行考虑。

问题二十: 综合监控图纸设计说明原文:综合监控图纸中第9条中9.1条设备安装要求是:IBP盘及一体化设备通过钢底座支撑安装于地板上,设备机柜的安装底座由施工方制作,车控室IBP盘及一体机设备安装底座由集成商负责提供;设备用户需求书施工招标主要乙供设备和主要甲供设备设备清单原文:中综合监控乙供设备清单中包含设备底座支架。需明确综合监控专业的设备底座由哪方提供?

回复:按招标清单执行。

问题二十:金盆丘站、金霞站综合监控图纸:综合监控图纸中综合监控设备室未标注BAS控制柜的安装位置;金盆丘站、金霞站BAS图纸:BAS图纸中标注在综合监控设备室内有2台BAS控制柜;需明确综合监控设备室是否有BAS控制柜?并标注具体安装位置。

回复:BAS控制柜设置于环控电控室,安装位置以施工图为准。

问题二十:设备用户需求书施工招标主要乙供设备和主要甲供设备设备清单原文:AFC系统不锈钢线槽是(300mm*60mm);AFC图纸中:电缆槽规格是350*80mm。请澄清:因涉及到高架站,不能太厚,因高架站中板承载力有限,若中板超高,提高装修面则承重增加几十吨,80mm厚的线槽无法埋进去,60mm的线槽足够,是否可以全部使用300mm*60mm的线槽?

回复:按招标清单执行。

问题二十:AFC图纸:主要材料表中第6条不锈钢分线盒规格是400*400mm;设备用户需求书施工招标主要乙供设备和主要甲供设备设备清单:AFC线槽是300*300mm;需明确以哪个规格为准?

回复:分线盒采用400*400mm,线槽规格按招标清单执行。

问题二十:《招标文件正文》中87页 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未提及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乙供设备及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制造商、原产地、部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等内容,《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通信、信号、自控系统安装项目用户需求书第四分册自动化控制系统V2.0版》第21页4.1总体要求,主要设备材料应是技术成熟的高性能和高可靠性的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指明拟采购的品牌,招标人保留品牌调整的权利。《招标文件正文》;第26页“(4)由防水连接器组装完成后的不锈钢线槽整体防护等级应达到IPx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市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线槽防水等级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5)所采用不锈钢线槽及线盒应具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AFC系统开通使用业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第31页:4.8门禁系统专项材料技术要求,4.8.4线缆要求中描述: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选用线缆的规格型号等详细资料,并应提供阻燃耐火性能试验报告。”是否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供响应此项内容,如需提供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超过软件可上传最高限制,导致无法上传,可否在中标后提供相应资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通信、信号、自控系统安装项目用户需求书第二分册 通信系统20220515(正文)》第72页 11.3 “电缆插头、中间接头需要特殊的电缆制作工具。投标方应为所有电缆端头制作标牌,电缆标牌应全部采用计算机打字,电缆线号应清晰、明了且不会因潮湿等原因引起褪色,并采用专用的线管,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交电缆标牌、线号的样品。”《招标文件正文》中无相关要求,是否需要在投标期间响应?

回复:在投标期间无需提供电缆标牌、线号的样品;在合同谈判期间提供电缆标牌、线号的样品

问题二十:《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通信、信号、自控系统安装项目用户需求书第二分册 通信系统20220515(正文)》第31页 4.2.10 其他 “CCTV、时钟、PIS等终端设备的生根件(乙供)、一级吊杆(乙供)、连接件(甲供)、二级吊杆(甲供)等安装辅材,投标方应综合考虑安装方式,并提供相关安装辅材,按甲供吊杆大样图制作安装,满足各终端设备安装要求,所有异型架及辅助支吊架均由投标方提供,且费用包括在单价中。”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通信、信号、自控系统安装项目 E.18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CCTV、PIS 项目特征描述中未包含此项内容,且为保证一、二级吊杆配套性,建议一级吊杆均由甲供。

回复:按《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通信、信号、自控系统安装项目用户需求书第二分册 通信系统20220515(正文)》第31页 4.2.10条款执行。

问题二十九: 1、乙供材料设备的供货厂家资料、业绩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2、用户需求书中5、主要设备和材料中提到的业绩要求是否在中标后提供?如果提供放在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哪个位置?

回复:用户需求书 “5、主要设备和材料”提到的业绩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供,所提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及用户需求书相关要求,如投标人中标后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放弃中标

(三)投标报价部分

问题三十:报价部分问题: 1.招标文件第200页“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是否为按照湘建价〔2020〕56号文对应填写的投标报价表格? 2.招标文件第201页“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是否为计价软件导出表格?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以计价软件打印的表格为准。

问题三十:1、最高投标限价是否只限总价? 2、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是否只控该单项工程的总价?人工、材料、机械、其他、管理、其他管理、利润等金额仅供参考?3、不可竞争费表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其中:安全生产费、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销项税额等金额,是否均不高于对应的控制价即可?

回复: 按招标文件及公示说明执行,所有的投标总价、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均不能高于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应满足计价规范要求。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1、

获奖项目业主单位证明(格式)

获奖项目名称:

承建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

发包方式:

承接范围:

发包时间:

竣工验收日期:

(投标人名称)承接该项目时,公司具有 (按资质证书填写) 资质,本项目以 资质承接。

业主单位(盖行政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须证明承接该业绩时投标人已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附上发包项目时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2、获奖项目建设单位须对该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相关附件: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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