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9-500356-04-01-97654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重庆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4
公告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工程已由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企业投资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209-500356-04-01-976548项目业主为重庆医科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医科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大学城中路6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

2.2建设规模:建设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教学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学生公寓、食堂及学生活动中心、基础医学院、附属建筑及景观环境工程等。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5041.4万元;

建安工程费估算金额:约 39061.4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54 万元。

2.4招标范围: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工程(含地下停车场等所有配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告编制及验收等。服务内容对应的工作内容:

(1)项目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项目管理咨询的义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优化审核、设计管理、项目报建(备案)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验收管理、审核设计概算是否超控制价、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审查地勘取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费用支付和结算、决算及移交(合同中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项目报建(备案)管理的工作具体包括前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临时水电、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通过(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进度管理、协调内外关系、竣工备案;工程档案; 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

(2)工程监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对该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实施有效控制,施工组织协调,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技术咨询等。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等。

施工准备阶段:组织监理团队进场,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熟悉项目设计要求、图纸和施工合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参与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协助质监、安监备案和施工许可资料准备;

施工阶段:对项目建设程序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环保等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进行管理、对项目设计变更提出监理意见、计量支付管理、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解决项目有关问题、根据合同对施工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理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加强隐蔽工程的质量管理;

竣工验收阶段:组织项目预验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协助完成项目竣工备案、移交等工作、出具质量评估报告、完善、整理项目全过程归档资料;

缺陷责任期阶段:按照缺陷责任期要求对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3)环境影响评价

包括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代理招标人向有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及验收。

(4)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代理招标人向有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及验收。

(5)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及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评估,代理招标人向有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及验收。

2.5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的所有档案移交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2-07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02-08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2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医科大学 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9号力华科谷A区501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人:
龚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023-6771833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3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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