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工程已由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企业投资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209-500356-04-01-976548;项目业主为重庆医科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医科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大学城中路6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
2.2建设规模:建设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教学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学生公寓、食堂及学生活动中心、基础医学院、附属建筑及景观环境工程等。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5041.4万元;
建安工程费估算金额:约 39061.4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54 万元。
2.4招标范围: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工程(含地下停车场等所有配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告编制及验收等。服务内容对应的工作内容:
(1)项目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项目管理咨询的义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优化审核、设计管理、项目报建(备案)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验收管理、审核设计概算是否超控制价、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审查地勘取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费用支付和结算、决算及移交(合同中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项目报建(备案)管理的工作具体包括前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临时水电、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通过(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进度管理、协调内外关系、竣工备案;工程档案; 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
(2)工程监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对该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实施有效控制,施工组织协调,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技术咨询等。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等。
施工准备阶段:组织监理团队进场,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熟悉项目设计要求、图纸和施工合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参与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协助质监、安监备案和施工许可资料准备;
施工阶段:对项目建设程序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环保等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进行管理、对项目设计变更提出监理意见、计量支付管理、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解决项目有关问题、根据合同对施工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理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加强隐蔽工程的质量管理;
竣工验收阶段:组织项目预验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协助完成项目竣工备案、移交等工作、出具质量评估报告、完善、整理项目全过程归档资料;
缺陷责任期阶段:按照缺陷责任期要求对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3)环境影响评价
包括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代理招标人向有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及验收。
(4)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代理招标人向有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及验收。
(5)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及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评估,代理招标人向有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及验收。
2.5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的所有档案移交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结束。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医科大学 | 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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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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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9号力华科谷A区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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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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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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