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原旗滨玻璃厂地块一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梦扬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盘活土地资源,推动地块效益,优化石峰山(原旗滨玻璃厂)片区地块形象,现将原旗滨玻璃厂地块一对外公开招租,具体招租事项如下:
一、招租标的及租赁底价:
拟招租地块为原旗滨玻璃厂地块一,位于沿江北路以东,石峰公园以西,响石西路以南,地块招租面积23396.8平米(约35.1亩),租赁底价不低于1.5元/㎡/月。(位置见附图)
二、报价方式:竞租人报价不能低于租赁底价,以最高报价确定承租候选人。
三、合同期限:贰年。
四、招租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株洲市天元区城发高新大厦2601室。联系人:李梦扬。联系电话:0731-28689390、15116056025  
    (二)报名:竞租人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并领取招租文件一份。本次招租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三)竞租保证金:¥1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报名人需在2023年6月13日17:30前缴纳,并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将该竞租保证金办理到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株洲金山支行
银行帐号: 82550303000002576  
(四)竞租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9:00。
(五)竞租方式:采用书面报价方式,竞租人在开标当天呈报密封的报价函,报价不能低于租赁底价,以最高报价确定为承租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报价函形式现场再报价一次,报价最高者为承租候选人。竞租人如未达两家及以上,则直接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承租候选人。
五、竞租注意事项:
(一)竞租人应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缴纳竞租保证金等相关手续,方可取得竞租资格。
(二)标的物交付条件以现状为准。参与竞租人应事先对该招租标的位置、现状、配套设施等情况作全面了解。竞租人一旦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及认可,并对自己的报价负责,不得以不了解所竞标的状况为由放弃报价,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需进行实地考察,请于2023年6月13日前,联系工作人员李梦扬。
(三)竞租人请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9:00前携有效证件及招租响应文件到株洲市天元区城发高新大厦2622室参与竞租。上午9:00停止入场。竞租人若委托代理人竞租,代理人须出示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否则不得参加竞租,不按时参加竞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竞租地块的利用,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且不能影响后续土地供应。不得进行农作物种植、养殖、屠宰加工家禽及动物活体,不得用于易燃易爆等物品仓储生产销售及环境污染等国家法律规定不得从事的经营活动。竞租地块的利用要符合资规、水利、环保、安全、消防、治安综合治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要求。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竞得人利用竞租地块应合法经营,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资质、证件齐全,符合国家规定,并且由经营者自行办理,承租期间,由竞得人承担该竞租地块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
(五)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六)招租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竞得人须和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条款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如逾期未办理或拒签合同则视为违约,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并取消其承租资格,我公司可按各竞租人报价从高到低排列由下一名次竞租人获得承租权。
六、联系方式
招租人: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梦扬
电话:0731-28689390、15116056025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城发高新大厦2601室。
原旗滨玻璃厂地块一租地测量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