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咨询、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4:3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已由江苏省水利厅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70%、地方自筹30%,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建湖县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咨询、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拆建泵站、水闸、闸站等建筑物约39座,局部地段河道整治,河坡防护约24km,防汛道路约13km等。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等别为Ⅰ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总投资估算金额约2.6亿元。
2.3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咨询、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共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1)对《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咨询评估,主要是(但不限于)对以下几方面内容提出咨询评估意见:
1.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2.工程目标任务规模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3.工程布置及工程设计的合理性;
4.征地拆迁、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程管理等方案的合理性;
5.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方案的技术经济可行性;
6.工程量计算、投资概算编制的合理性。
7.地质勘探成果符合初步设计阶段深度等。
(2)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和可能发生的增补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其审查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水利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2.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已经落实;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制图规范等要求;采用的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所采用的指标是否合理;建筑物的主要结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河道、堤防等工程(含水土保持、绿化工程)的质量技术指标和方案是否合理,土方平衡是否可行;建筑物的抗滑、抗倾、抗浮、结构沉降、边坡稳定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地基处理、防渗、消能防冲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物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冻性能指标及其 他耐久性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机械、电气、自动化等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其安装设计,金属结构制作及其安装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围堰、导流等重要临时设施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方案对周边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影响;涉及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内容是否已调查清楚等;
3.按照《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重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等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服务,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项目执行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二)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已经落实;(三) 是否符合征迁、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专项设计批复;(四)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技术标准,不符合推荐性技术标准应当进行论证;(五)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规范》(DB32/T3260-2017)的要求;(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进行了技术论证;
4.复核审查意见修改落实情况,并出具落实情况书面意见。
2.4服务期
(1)初步设计报告咨询服务期: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咨询委托函和初步设计报告(上报稿)后,14个工作日内提供初步咨询成果,按行政审批流程,提供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服务期直至项目获得批复后终止。
(2)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服务期: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全部服务工作完成。收到委托人分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14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意见。设计修改完成后的复查,3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灌溉排涝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总投资1亿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咨询或施工图设计审查业绩。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咨询或施工图设计审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
(6)信用等级要求:/
(7)投入的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④承担咨询审查任务的单位,不得与本标段被咨询项目承担单位隶属同一经营实体。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从2024年 1 月 13 日至2024年 1 月 19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 |
8.投入的设备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2.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4+最高投标限价*0.6。(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其中,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如下: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6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其中:单位业绩:2分;商务评分:3分;项目负责人素质:6分;资源配置:24分;服务实施方案:55分;投标报价:1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单位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近5年内(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不小于1.5亿元的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咨询或施工图设计审查业绩,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 2 |
商务评分标准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 3 | |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1)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2)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得2分;提供登记证书,否则不得分。(3)拟任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工程总投资额不小于1.5亿元的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咨询或施工图设计审查业绩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证明材料。 | 6 |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及专业配置 | (1)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少于2名咨询工程师,每有1人,得3分,满分6分;提供登记证书,否则不得分。 (2)上述咨询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有1人加1.5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每有1人加1.5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否则不得分。 (4)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人员(规划、水工结构、机电、造价、岩土、水保等)专业齐全得12分,每缺一个专业扣2分(同一人只认一个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为准)。 须提供上述人员本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证明材料。 | 24 | |
2.2.4 (2) | 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项目的理解及咨询技术方案 | (1)对工程建设必要性和任务、水文、工程规模、技术方案、工程投资、经济社会效益等初步设计咨询的重点、难点分析理解准确、技术规范得当,初步设计咨询技术方案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得15分,有缺陷扣0.1~7.5分,无表述不得分。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服务的重点、难点分析理解准确、技术规范使用得当,施工图设计服务方案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得15分,有缺陷扣0.1~7.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0 |
质量保证措施 | 从各阶段咨询评估工作的组织安排、评估方式、专家组构成、评估要点控制等方面阐述,各阶段质量保证措施编制内容全面、合理,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强得10分,有缺陷扣0.1~5.0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
进度保证措施 | 提供的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合理性强、规范性强、可行性强得10分,有缺陷扣0.1~5.0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
后续服务 | 后续服务佳,措施得当、清晰的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金额)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在10分的基础上扣0.3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在10分的基础上扣0.6分,最多扣至0分。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10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湖县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江苏省建湖县市民广场北巷9号
联 系 人:吉鑫
联系电话:0515-86218821 1865148100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 系 人:王杨 张玉清 张晓磊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