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建区]宏图南大道等新建经开区12条道路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9082.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8/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建区]宏图南大道等新建经开区12条道路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1-08-12]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江西天兴实业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宏图南大道等新建经开区12条道路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
工程地址 | 新建经开区 | ||||
建筑面积 | 0.0 ㎡ | 结构/层数 | 混合/0层 | ||
招标范围 | 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业包括:道路、排水排污、桥梁、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强弱电管道等)、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同时设计单位必须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内容进行深化设计; 2、采购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变压器、配电、弱电、路灯、强电等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3、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排污、桥梁、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强弱电管道、设计道路标高土石方等工程及建设方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项目。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11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590822572.62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田燕兵 | 注册编号 | 晋114172001907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592200242.72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付亚军 | 注册编号 | 鄂142192002941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591890641.33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侯世磊 | 注册编号 | 鲁137181903472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4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73275748.89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0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73275748.89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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