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局第七工程分公司航空发动机项目2号展厅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编号:
CCYZB-2023-006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177374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crecgec.com
公告性质: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公告名称:
中铁十局第七工程分公司航空发动机项目2号展厅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一、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航空发动机项目,由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承建,项目业主单位为桢龙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航空发动机项目2#展厅建筑安装工程进行招标。以下甲方为项目部,乙方为此次来投标报价的协作单位。 二、拟招标工程概况 本次2#展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计划选用一家分包企业,主要工程量包括房屋建筑面积3817m2,混凝土工程约1830.52m³;钢筋工程约216.14t;砌筑工程339.6 m³;外墙幕墙2642㎡;外墙真石漆2058㎡ 作为暂定招标工程量,投标人不能以此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 三、工期要求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四、工作内容及招标工程数量《详见报价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所承揽相应工程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授权委托书。 2.若为股份公司A级、B级资信等级,或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战略合作企业的,可相应加分。 3.具备施工内容中所需要的人员和设备。 4.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过不少于两个项目的相关工程施工业绩,且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1.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 2.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事故、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招标文件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6月28日,领取方式:登录进入中铁鲁班网(网址:WWW.crecgec.com客服电话:4006-010100),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费用:本次为免费。 九、递交标书及开标 请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0:00前将投标书送达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二路69号中铁十局七公司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暂定2023年7月18日10: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二路69号中铁十局七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等技术指导性文件进行施工。 十一、材料供应 甲供材料一览表
十二、甲供设备及周转材料 本招标工程无甲供设备及周转材料,且甲方不为乙方进行材料代购代买。
十三、对投标人拟投入主要设备及周转料要求
注:以上清单中机械设备是招标人对投标人在此项目施工的最低要求投入,若由于业主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增加机械设备投入,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拟招标单位承诺投入的自有机械设备必须后附机械购置发票。 十四、对投标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要求 管理人员配置表
施工人员配置表
注:以上进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场需携带与乙方签认的劳务用工合同及保险单。 十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本工程按月据实收方结算,依据经甲方确认的合格工程量×综合单价计算结算价款,同时扣除相应的应扣费用。 2.单体主体工程封顶后开始支付工程款,支付已结算金额的5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97%,剩余的3%待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满后扣除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支付。支付方式采用现金转账或银行承兑支付方式,所发生的利息及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质量保证金在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发包人返还招标人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支付投标人(不计取利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投标人没有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费用,施工期间,投标人无上述事项发生的,招标人于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签订封账协议后6个月内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投标人(不计取利息)。 十六、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或者其他文物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并暂停施工。 2.投标单位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需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堆弃,不得乱弃乱堆。 3.投标人负责施工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燃油、生活及办公用房并承担其费用。招标人负责将施工用电接至二级配电箱,二级以下配电箱由投标人负责,同时需配备一名专职电工进行整个供电线路的日常检修、维保,招标人负责水井及主管道敷设至施工现场,过程所产生水电费用在投标方结算中扣除。临时设施建设如驻地、钢筋场地建设等,招标方只提供场地,其余相关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4.投标单位在投标承诺中说明负责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承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项目经理许可不得离开本工地,若自行离开,每人每天罚款1000元。 5.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自购材料涨价风险,甲方不予乙方任何材料涨价费用补偿。 6.若投标单位施工进度、安全、质量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施工工程量或者更换队伍。 7.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要将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项目部登记造册,人员的进退场要及时上报项目部进行登记,确保现场施工人员与项目部劳务动态花名册对应。投标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人存在法律上劳动合同关系,且投入的人员均应满足招标人最低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由投标单位承担。 8.已进场的施工设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可私自调出施工场地,退场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将扣除总完成产值的10%,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9.投标人负责在施工期间应为其人员办理健康保险,保护职员和工人的健康,在施工现场必须对其员工及农民工进行高原病、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并配备常规药品、氧气瓶和常用医疗器械。 10.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根据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中标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要服从招标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11.投标单位中标后,禁止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12.拟投标单位必须将自身的垫资能力、垫资金额列入投标文件内。 13.投标单位施工现场禁止任何人员开具用工或其他数据小票,即使出具小票,项目部也不予验工结算。 14.要求施工队伍要储备 1.5 倍的劳动人员,若存在赶工期,施工队伍必须按照项目部要求组织机械人员进场,必须具备 24小时施工的能力,所有费用均已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再单独计费。 15.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子目时,其分包单价套用类似工程子目。 招标单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 2023年6月26日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6-29 03:39:23
相关标段(包)编号:
G11000000811773740010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结束日期:
2023-07-03 04:00:00
公告发布责任人:
公告发布责任人证件种类:
公告发布责任人证件号码:
公告发布媒体:
是否公开:
公开类型:
授权使用
版本号:
20230629033923
02平台信息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交易平台数据验证责任人证件类型:
交易平台数据验证责任人证件号码:
公告附件关联标识号:
交易平台数据验证时间:
03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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