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54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省级以上补助及扬中市级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50%,扬中市级配套50%,招标人为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扬中市八桥镇。
2.2项目概况:
团结港闸站工程为团结港东侧通江的控制性建筑物,属于流域性行洪河道堤防上的中型泵站除险加固工程。现状团结港闸已运行40多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已无法满足正常的防洪、排涝要求,2011年经安全鉴定为四类闸,目前处于降等使用状态,需拆除重建。
工程主要内容:拆除现有团结港闸,新建团结港闸站,原址拆建前进河涵洞。新建团结港闸站采用闸、站合建形式,节制闸居中布置,闸孔净宽6米,泵室对称布置于闸室两侧,单个泵室净宽4.5米。水闸设计流量为65.0m3/s,泵站设计排灌流量为12.0m3/s。前进河涵洞排涝流量为0.35m3/s,引水流量为0.1m3/s。概算总投资金额:约3636.25万元。
本工程等别为Ⅲ等。根据《江苏省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技术指导意见》(苏水计[2015]20号),团结港闸站厂房、进出水池、长江侧翼墙、前进河涵洞和变电设施等主要建筑物与扬中市长江堤防级别保持一致为2级,内河侧翼墙等次要建筑为3级,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为4级,闸站公路桥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工程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高潮位设计,300年一遇高潮位校核,排灌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1)本标段招标范围:拆除原团结港闸、新建团结港闸站的土建施工(含前进河涵洞)、临时工程、金属结构安装、机泵及电气安装等。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本标段工程投资约 2247.6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416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4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024年10月初具备通水验收条件,2025年5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①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②其中二级资质的企业必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2023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级及以上或近5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优质工程)【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及信用评价文件截图(或文明工地或优质工程获奖证书或文件)】。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或承接过类似闸(站)工程(单体水闸设计过闸流量≥50立方米/秒,或者单体泵站设计流量≥5立方米/秒)。已完成的工程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验收文件(含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未完成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通水验收资料(含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
(8)施工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发布招标公告前三个月(2023年11月、12月及2024年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打印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7日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社会保险 | 提供在发布招标公告前三个月(2023年11月、12月及2024年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打印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12.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废标后,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去除废标并经过算术修正之后的投标人≤5个,则经算术修正后,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后,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后,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 后,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4个最高标价和4个最低标价后,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以此类推。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高限价85%的不参与基准价计算。
α取0.55,0.6,0.65中的一个(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β=1-α。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2247.2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8分,项目经理履约能力2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300页)。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 | 商务部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1、报价书内容审查 (1)检查有无缺项,分析其属漏项还是未响应招标文件; (2)修正计算错误(包括单价、合价、合计、大写、小写等)。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调整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下评分所称报价,均为修正价) (3)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2247.2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68 |
2、报价分(68分) (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100%~98%(含100%、含98%)范围内的得68分; (2)低于98%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68分基础上扣0.5分; (3)高于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68分基础上扣2分; 中间按内插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最低得零分。 | |||
2 | 履约能力 |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的得0.5分; 2、项目经理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类似闸(站)工程(单体水闸设计过闸流量≥50立方米/秒,或者单体泵站设计流量≥5立方米/秒)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有1项得0.5分,最高1分。已完成的工程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验收文件(含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未完成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通水验收资料(含验收鉴定书、签名表等);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3、奖项:企业近5年承接过的水利工程(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得0.5分。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 2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施工组织设计 | 1、工场布置和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5分)。工场布置合理1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2、质量保证措施(2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的1分;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3、施工围堰及降排水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4、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产品的合格性进行抽检的保证及措施可行(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5、土方开挖、回填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6、混凝土工程生产工艺及组织合理,施工方案合理可行(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7、砌体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8、地基基础及防渗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9、道路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0、拆除工程施工工艺合理、安全有保证(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2、水保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3、电气、机泵及起重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4、金属结构安装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5、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分)。计划合理1分,措施可行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6、工程跨汛期施工,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度汛方案合理、度汛措施可靠(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7、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1.5分)。施工机具配置合理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劳动力配置合理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8、技术人员配置合理(1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合理齐全且持证上岗。 19、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及争创省优工程(3分)。环境保护措施有保证0.5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1.5分;创优措施有保证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0、建设过程中采用标准化配电箱得0.5分,采用盘扣式脚手架得0.5分,本项共计1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300页,每多一页扣0.1分。 | 30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建设处
地 址: 扬中市江洲东路100号
联 系 人: 周艺
电 话: 0511-88329036
招标代理人: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系人:崔雪晴
电话:0511-85154825 1385295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