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股东优先购买权 四川中电昆辰科技有限公司原始股东北京致云壹号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岩木草泽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Future Capital Discovery Fund II, L.P.在此次转让中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川中电昆辰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原始股东在此次转让中均放弃优先受让权。 三、期间损益 四川中电昆辰科技有限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 四、其他重大事项 1.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经过股权转让,讯息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由2.5074万元变更为2.6394万元,持股比例由0.8058%变更为0.8482%。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尚未在四川中电昆辰科技有限公司的合资章程中载明。 2.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中电昆辰实收资本311.1731万元,讯息公司实缴出资2.6394万元,持股比例0.8482%。 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方案形成之日,为缓解中电昆辰资金压力,达成渠道及多方战略合作关系,中电昆辰拟增资3400万元,引入6个投资机构——东莞鲸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睿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岩木草泽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致云壹号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盛元投资有限公司、Future Capital Discovery Fund II, L.P.,增资完成后,中电昆辰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365.1522万元,讯息公司所持中电昆辰的股权比例将下降至0.7228%。上述增资事项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五、相关税费承担 股权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