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新疆公司+二矿+设备+24年7月执行单+移变高低压保护开关(二次)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090300715
预算金额28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3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090300715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10 13:03: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9-13 13:03: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移动变电站用高压永磁机构真空开关

KJGZY-250/6Y

5


2024-11-15 00:00:00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移动变电站用低压侧保护箱

BXJ-1250/1140 (660)Y

5


2024-11-15 00:00:00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州区潞新二矿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商务要求(制造商及代理商) 一、报价要求: 1.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它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2.报价时要在"制造商"一栏中注明制造商全称,报价单位为生产厂家也需填写。 3.报价人须按照附件要求,填报并上传设备报价附表(表1--表3)、响应文件及产品质量服务承诺书,设备报价总价应与询单报价一致。*(必传项) 4.此项目控制价28万元(含增值税:13%、含运杂费、调试费)中选价不得高于此项目控制价。* 二、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及代理商。 (2)必须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设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三C认证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子母公司同一法人单位不得同时报价); (4)未被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 三、售后服务: (1)报价方应做到设备的备品备件终生供应及产品技术维修服务,接到采购方购买通知后12个工作日内到货。 (2)产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质保期为产品投入运行后12个月。 (3)质保期内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报价方必须及时免费修理或更换有关部件(易损件)。如因采购方需要购置配件,报价方应按不高于合同价格出售给采购方。 (4)在调试、使用过程中,报价方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及系统调试时的现场指导工作。 (5)设备调试完毕后,由双方代表共同按随机文件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字。 (6)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矿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报价方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办理验收手续。 (7)质保条款 货到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后,质保期为一年。 质保期内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报价方将及时免费修理或更换有关部件。 四、供货时间规定: 报价方按合同要求于签订合同后30天内免费将设备运抵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我公司不提供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到需方后,需方根据财务状况分期分批支付,一年内付清90%,余10%的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付款采用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 六、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行选择,出卖人按照安全快捷原则选择运输方式(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等),运费、杂费及标的物安全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七、交货地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 八、交货时间: 报价方按合同要求于签订合同后30天内免费将设备运抵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方指定地点。 九、包装要求: 报价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在装、运、出厂和储存过程中按相关标准进行包装保护,且要求产品不得受潮、生锈、被腐蚀及受撞损或其他意外损坏。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需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作出承诺。 报价方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报价方如果未按双方协商的时间处理问题,从而导致影响采购方生产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报价方按合同总价的0.5%/天赔偿采购方。 十一、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订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订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他项目有其他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 0902-7278879(招标办)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技术条款:
1、技术条款详见附件 2、报价人须上传技术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必须就技术要求文件中的相关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配置、供货范围等内容进行详细充分的描述,并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及供货业绩)及商务响应文件(制造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开户行、法人授权委托书、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企业资质证明),报价期间上传附件至平台。核价过程中,无技术、商务响应文件、质量服务承诺书的,核实后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视为报价无效。 3、设备类需附设备配置清单及备品备件明细表等附件 4、设备类采购需在附件中上传分项报价表,以作为评审时重要依据。 5、设备类采购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 6、第一次公开寻源报价:生产制造商厂家参与。 7、未上传技术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及代理商。 (2)必须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个合格证; (3)制造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法人授权委托、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企业资质证明,对供应商资质等有特殊要求的需注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生产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5)未被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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