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金融大厦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信息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440100fc2vjkaecip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程睿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娇020-37260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东方金融大厦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A440100FC2VJKAECIP
项目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东方金融大厦升级改造工程,包括窗帘、格栅、天棚吊顶、办公室轻钢龙骨隔墙、智能化、水电安装、新建楼梯土建、空调等施工工作。
公告名称
东方金融大厦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信息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gzsuike.com/Home/index.html)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1-13
公告结束时间
2024-12-03
公告附件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东方金融大厦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A440100FC2VJKAECIP001
报价方式
单价报价
采购控制价(元)
***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否
联合体投标
否
工期(天)
90
工期说明
日历天
招标/采购范围
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窗帘、格栅、天棚吊顶、办公室轻钢龙骨隔墙、智能化、水电安装、新建楼梯土建、空调等施工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各专业施工图纸为准。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的网页截图。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的网页截图。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将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投标登记,邮箱地址:619206234@qq.com。如现场投标登记,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下列资料到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04房领取。 1.投标登记表(详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广州”
2024-11-13 0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19 17:0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24-11-15 17:00: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2024-11-18 17:00: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03 09:30:00
开标时间
2024-12-03 09:3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4-11-13 09:00:00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4-11-19 17:00:00
文件获取地点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投标登记,邮箱地址:619206234@qq.com。如现场投标登记,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下列资料到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04房领取。
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504房开标室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兴国路21号广物中心26层
联系人
程睿
联系电话
15626108170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境内亚洲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联系人
李娇
联系电话
020-37260609
电子邮箱
6192062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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