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鞍山市宁远污水厂污水截流管道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ax20230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董鹏飞0412-558813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翠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鞍山市宁远污水厂污水截流管道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AX2023010
项目名称:鞍山市宁远污水厂污水截流管道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鞍山市宁远污水厂污水截流管道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具体以实际合同为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
方式:现场领取,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39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3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
联系方式:董鹏飞0412-5588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39号
联系方式:刘翠0412-5500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翠
电 话: 0412-5500209
鞍山市宁远污水厂污水截流管道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AX2023010
项目名称:鞍山市宁远污水厂污水截流管道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鞍山市宁远污水厂污水截流管道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具体以实际合同为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
方式:现场领取,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39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3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
联系方式:董鹏飞0412-5588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39号
联系方式:刘翠0412-5500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翠
电 话: 0412-55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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