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天津边检总站所属部分边检站洗车用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h23zbtj0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022-663833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天津边检总站所属部分边检站洗车用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3年04月23日 16: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边检总站所属部分边检站洗车用房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3日 16: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大唐总部基地东区7号楼1单元4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大唐总部基地东区7号楼1单元401
预算金额¥25.083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18526373730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老师022-24739099
代理机构名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大唐总部基地东区7号楼1单元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工022-66383353

项目概况

天津边检总站所属部分边检站洗车用房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大唐总部基地东区7号楼1单元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23ZBTJ022

项目名称:天津边检总站所属部分边检站洗车用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83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83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天津站院内修建洗车用房,并对东港、塘沽边检站洗车用房进行改造。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1)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人员的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被授权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还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7、信用报告: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供应商资质:(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期内;(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10、项目应配备人员:(1)具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供应商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在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现场施工经历且为供应商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在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至 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大唐总部基地东区7号楼1单元401

方式:1、现场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大唐总部基地东区7号楼1单元401。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售价:300元/本。2、网上获取方式:2.1供应商发“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ZHH23ZBTJ022+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邮件到zhonghaihuatjbhf@163.com(邮件主题:ZHH23ZBTJ022获取:供应商名称,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获取《供应商登记表》;2.2供应商收到《供应商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扫描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回传到zhonghaihuatjbhf@163.com;2.3电汇支付文件费用;2.4《供应商登记表》信息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发送文件电子版。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账户信息:用户名: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塘支行(联行号:105110052482);账号:12050168580100000431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大唐总部基地东区7号楼1单元4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大唐总部基地东区7号楼1单元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16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022-2473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大唐总部基地东区7号楼1单元401            

联系方式:吴工022-66383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1852637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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