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脱贫地区“土特产”走进长三角推介周活动江苏泰州专场采购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200-hqgc-c2024-0085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晶0523-863312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 脱贫地区“土特产”走进长三角推介周活动江苏泰州专场 JSZC-321200-HQGC-C2024-008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01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0-HQGC-C2024-0085
项目名称:2024 脱贫地区“土特产”走进长三角推介周活动江苏泰州专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报价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个部门《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土特产”原产地优势和长三角消费市场优势,着眼秋末冬初时令消费、年节消费特点,以产销对接合作、品牌营销增效为重点,进一步健全优质优价市场机制,促进东西部地区资源共用、市场共建、品牌共铸、经验共享,推动优质、时令、品牌农产品精准对接长三角一市三省的加工、运销、集采、餐饮等主流消费渠道(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10日-12日。若采购人另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网上注册后下载,详见附件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三条。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0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1-0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多功能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最终工程结算总价须以采购人指定的审计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采购文件公告部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农业农村局(事业)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6号B座
联系人:孙新兵
联系电话:8688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塔9层
联系人:杨晶
联系电话:0523-86331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晶
电话:0523-8633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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