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博阳路片区兴隆庄一期住宅小区供电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979.0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sycg2022-06-39
预算金额979.0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彦超0538-899696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聪聪0538-61186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5
公告正文
博阳路片区兴隆庄一期住宅小区供电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博阳路片区兴隆庄一期住宅小区供电配电工程,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泰泓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SYCG2022-06-39

交易中心进场编号:TS-GC-20220616-01001

2.2项目名称:博阳路片区兴隆庄一期住宅小区供电配电工程

2.3建设地点:位于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内,规划三路以南,谢过城街以北,博阳路西侧,规划七路以东。

2.4建设规模:博阳路片区兴隆庄一期住宅小区供电配电工程。

2.5标段划分情况: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9790420.29元

2.7工期要求:60日。注: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8质量目标: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达到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公告时间: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6月27日

4.2 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

4.3 获取方法: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07月15日09时00分。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 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泰安市泰泓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明堂路59号

联系人: 张彦超

联系电话:0538-8996969

7.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聪聪

电话:0538-6118611

地址:泰安市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802室

E-mail:sdsyzb@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聪聪

联系方式:0538-6118611

电子邮件:sds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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