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溪镇振兴一路9号厂房物业出租(招标编号:QXZCJY23032)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xzcjy230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东莞市清溪工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清溪镇振兴一路9号厂房物业出租项目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参与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QXZCJY23032
  项目名称:清溪镇振兴一路9号厂房物业出租
土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合同期限
交易底价
交易
保证金
资产地址
约3300
平方米
约4800
平方米
3年
每月¥67200元
(大写:陆万柒仟贰佰元整)
¥240000元
清溪镇重河振兴一路
本项目无免租期,租期内租金无递增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仅限于作仓储或简单加工使用,不得涉及以下生产经营行为:(1)涉及污水、烟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排放;(2)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振动、噪声等作业;(3)贮存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4)再生资源回收。
  三、说明及要求:1、公开叫价,价高者得,以月租金作为基数,以人民币2000元为一个增加幅度,也可以递增一个增加幅度或不低于增加幅度的数额;
  2、竞得人要守法经营,有关劳动、保险、工商、税务等收费(税收)按上级规定标准执行;
  3、该厂房地块属居住用地,且靠近居民区,无法办理环评手续。厂房物业没有配置变压器,无工业用电,仅提供民用照明用电,因此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租赁物的用途使用厂房。对此,竞得人已经知悉并充分了解该厂房物业的使用要求;
  4、租赁期内,竞得人不得将厂房转租、分租或转让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工业公司有权收回该厂房物业,没收其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
  5、该厂房物业的水、电及消防设施由竞得人自行报装,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6、租赁期内,该厂房物业应由竞得人自行出资装修,但不得损坏和随意改变物业主体结构,如需改变,必须征得工业公司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后,该装修无偿无条件归工业公司所有,竞得人不得拆除水、电及消防设施;
  7、租赁期内,由于竞得人原因造成火灾或其它事故,均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还应赔偿工业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8、租赁期内,如因道路等市政设施建设、城市建设和规划等原因,需提前收回该厂房物业,工业公司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须无条件退还该厂房物业给工业公司。工业公司不因此对竞得人作任何补偿、赔偿;
  9、其他请在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下载附件详阅。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法人。
  五、公告时间
  本招标公告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3年4月19日下午17时30分。
  六、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dgnzb.dg.gov.cn/trade)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平台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七、中标人资格审核提交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
  八、看样时间
  本中心组织看样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竞投人敬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我中心统一安排。其余时间,请竞投人自行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中心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竞投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报名截止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6点30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十、交易保证金
  竞投人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11点3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平台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账户名称:       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账号获取方式:   由平台随机生成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
  说明:
  1、竞投人登录平台,成功报名后,需点击“获取保证金账号”,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的由27位数字组成的账号;该账号仅用于该竞投人缴纳该宗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交纳保证金到网上交易平台生成的指定账户中,现金缴纳视为无效;
  3、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
  4、交易保证金无息退回,且退回时,可能产生一定费用,费用由竞投人承担,具体情况请咨询农业银行东莞清溪支行(联系电话:87731384)。
  十一、竞投时间
  本项目竞投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下午15时00分00秒至2023年4月24日下午16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十二、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及有关事项
  网上竞价结束后,中标人请于2023年4月28日下午16时30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前携带第七条所列资料到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资产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中标后弃标或经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
  十三、其他信息
  本项目的详细情况请下载附件(下载网址:dgnzb.dg.gov.cn/trade)
  其他公告发布网址:  dgnzb.dg.gov.cn以及www.dg.gov.cn/qingxi/
  十四、联系方式
  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9-87381163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资产交易中心
  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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