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龙门乡2023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LXSSLGCJSXMLDXZBGS 2023-26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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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临夏市水务局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2-10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2-13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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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夏市红水河局部河堤应急抢修工程实施方案001 | a001-001 | 服务-设计 | 32000.0(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龙门乡2023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HSH-2023-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龙门乡2023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已由灵台县交通运输局以灵交复〔202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龙门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龙门乡2023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
(一)建设规模及标准
灵台县龙门乡2023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计划下达官庄沟-庄里(W306620822)、河边-周家洼(W314620822)两个路线项目,下达建设里程4.828公里,实际勘察设计里程4.443公里。全线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四级(Ⅱ类)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洪水频率1/15。具体为:
(1)路线项目官庄沟-庄里(W306620822)位于官庄沟村,全长550米,包含三条路线,其中主线长300米,位于官庄沟社,起点为李成奎门口,终点为杨广成门口;支线1长110米,位于赵家沟社,起点为李红义门口,终点为李全平门口;支线2长140米,位于赵家沟社,起点为李红刚门口,终点为李小东门口。
(2)路线项目河边-周家洼(W314620822)位于鹦鹉村,全长3893米,包含两条路线,其中主线长3038米,位于周家洼社,起点为荒场畔,终点接周家洼社道;支线长855米,位于杜家沟社,起点接硬化路,终点为苏养山房后。
(二)路基、路面
路线项目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类型,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路肩宽度2×0.5米。路面结构:所有路线项目均采用18厘米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6厘米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1)路线项目官庄沟-庄里(W306620822):路基土方782立方米,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155.84平方米,16厘米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430.84平方米,钢筋46.37千克,培土路肩217.25立方米。
(2)路线项目河边-周家洼(W314620822):路基土方9034立方米,陷穴回填640立方米,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4593.62平方米,16厘米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6540.12平方米,钢筋579.6千克,培土路肩1537.74立方米,C20现浇混凝土边沟266.82立方米/2043米,错车道6处。
(三)桥梁、涵洞
该工程(河边-周家洼)共设置1-0.75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3米/2道。
(四)平面交叉及沿线设施
该工程共设置平面交叉2处,道口标柱12根,单柱式标志牌8块,Gr-C-4E路侧波形梁护栏1212米,圆砾防滑减速带189平方米。其中:
(1)官庄沟-庄里(W306620822)设置道口标柱4根,单柱式标志牌2块。
(2)河边-周家洼(W314620822)设置平面交叉2处,Gr-C-4E路侧波形梁护栏1212米,单柱式标志牌6块,道口标柱8根,圆砾防滑减速带189平方米。
3.招标控制价:274万元(官庄沟-庄里29万,河边-周家洼245万;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4.质量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17)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年2月20日,竣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6.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8.本次项目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0日08时00分至2023年2月12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资质审核:代理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竞标人上传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综合审查:其中包含(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取前三名竞标企业进入(第二信封)网上竞价环节(各竞标人请于2023年2月12日17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13日8时00分至2023年2月13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中载明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选择第一信封综合评分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4.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六、相关要求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含预算清单)及光盘1份(PDF格式)送至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346号门面房),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户名: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1012102000006574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行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GSHSH-2023-002),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1229792018@qq.com邮箱。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龙门乡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龙门乡北街001号
联系人:董明玉
电 话:15120404662
监管部门:灵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灵台县南大街35号
联系电话:0933-362100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346号门面房
联系人:苟丽萍
电 话:1803462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