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煤粉、LNG天然气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煤粉、LNG天然气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根据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工程二标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确定采购煤粉、LNG天然气一批。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煤粉、LNG天然气 供货地点:德州市临邑县兴隆镇冯家屯村2#场站。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运输、质保及售后服务,(包件1: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方免费提供满足拌合站使用条件的煤制气设备,满足沥青拌合站设备小时产量350-420吨的热量需求,并配有专职操作手和安全人员共2-4人(人证合一证件齐全),煤制气设备须满足拌合站24小时工程施工生产需要;包件2: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方免费提供满足拌合站使用条件的LNG气化减压站的设备设施及相关的工程设计等,投资建设费用由报价人负责,配备2人负责在LNG气化减压站调压,并需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负责送货,负责相关流量计(表)每月检定检测等。)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煤粉 |
200目 |
吨 |
5000 |
德州市临邑县兴隆镇冯家屯村2#场站 |
|
2 |
LNG天然气 |
液态 |
m³ |
540000 |
德州市临邑县兴隆镇冯家屯村2#场站 |
|
注:(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包件1-2供货期:自确定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具体以工程进度需求为准。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2个,可成交包件数2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件1需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包件2需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需提供近2年内纳税证明文件(不能提供纳税明细的公司提供无欠税证明)。
3.1.2设备要求
包件1:报价人须提供项目拟投入主要设备一览表,需提供煤制气设备及煤粉罐设备照片,并保证所提供的煤制气设备及煤粉罐设备是实际进场设备,出厂日期需5年内,性能状态良好。报价人须提供煤制气设备及煤粉罐设备所有权或租赁证明资料复印件,谈判现场须提供原件进行验证(发票,购买、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资料)。
包件2:报价人须提供满足采购人生产需求的LNG气化减压站的设备设施(包括LNG低温储罐、气化装置一用一备、调压计量撬一用一备)照片,并保证所提供的LNG天然气设备设施是实际进场设备设施,性能状态良好。
采购人根据需要将对拟成交候选人所提供设备及材料进行现场考察验证。
3.1.3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在最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在最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点击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文件费的缴纳凭证),提交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联系人:吴钢 联系电话:17863838061)
4.2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9月13日17时0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861488804@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价人单位全称+项目简称+包件号。电话联系采购人(1786383806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09:00-12:00;13:30-17:00)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包件号)。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报价企业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根据报价人需求提供收款收据或开具发票。
收款单位: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
账 号: 817942101421004581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盘镇开元大街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一楼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已按规定缴纳报价保证金)包件1-2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盘镇开元大街山东路桥济德二标项目部
联 系 人: 王运涛 吴 钢
联系电话:18567978000 17863838061
邮箱:8614888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