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LHJS[2023]019号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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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维修改造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张永洲 | 联系电话 | 18740968308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1-03 17:00:09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06 16: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霖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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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维修改造001 | GSLHJS[2023]019号 | 工程-施工 | 103053.35(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维修改造,招标人为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霖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LHJS[2023]019号
2、项目名称: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维修改造
3、建设地点:庆城县人民检察院
4、工程规模:新建花旗,植小叶黄杨等绿植;制作大理石门仓及锦金销质标识,并对通道路面混凝土恢复:对院内下水道进行清淤维修:对楼梯间墙面进行粉刷;对公寓楼生锈损坏暖气管道进行维修。
5、计划总工期: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5日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7、标段划分:/
8、招标控制价:103053.35元
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职业资格;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内期;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6日16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11月6日16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霖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北大街45号
联 系 人:张永洲
电 话:18740968308
代理公司:甘肃霖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东城锦绣4号楼2单元602室
联 系 人:梁 涛
电 话:18893407000
甘肃霖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